1/0
春节上海烟花爆竹昨天开始销售 外环外部分地区扩大禁燃禁放区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网站2023-01-17 17:58:35

记者 邬林桦

2023年春节上海烟花爆竹昨天开始销售,外环外非禁燃区共设9个烟花爆竹零售点。据了解,今年部分区在外环外地区扩大了禁燃范围。

昨天上午8时45分许,闵行区沪闵路2759号的烟花爆竹销售点已排起长龙,这也是闵行仅有的指定销售点。“在销售期间我们都会对零售点周围开展秩序维护工作。”闵行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民警谢治生建议市民安排好时间,错峰购买。今年,闵行区扩大了外环外地区的禁燃范围,相关信息已通过各街道和属地派出所发布。

位于繁华路889号的葭帆日用百货店是松江区唯一一家指定零售点,昨天陆续有市民前去购买烟花爆竹。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购买烟花爆竹必须实名登记身份信息及联系电话。现场工作人员表示,每一位市民最多可以购买高升和鞭炮10组,每天按照市供销总公司配量进行销售,先到先得,售完为止。

此外,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严格依据国务院《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为确保航班飞行安全,松江区将机场障碍物限制面保护区划定为禁燃、禁放区域,具体范围涉及九里亭街道、九亭镇、泗泾镇、新桥镇和车墩镇全区域范围。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