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东方快评丨一碗板面2万多,市场调节定价也不能太离谱
东方网·东方快评2023-03-02 10:47:55

近日,有网友反映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一家主打板面的快餐店内,一款板面超级豪华套餐的价格为20198元,还需提前十天预定,定金10000元,引发关注。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饭店消费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商家可根据其经营情况自主确定价格。只要是饭店明码标价、不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就不算价格违法,物价部门无权干涉。(据3月1日每日经济新闻)

一家不太起眼的快餐店,竟然卖20198元一碗的豪华板面,这事儿明显的不符合常理。可当地主管部门认为这种行为只要明码标价,就不算价格违法。难道公众的朴素认知出现了偏差?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我国目前大多数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但并不意味着市场调节价可以随意定价,偏离商品的价值本身太多。

很显然,一碗板面定价20198元并非正常的市场调节价格,相信也没有人愿意去吃这样一碗天价的板面。明眼人都知道,天价板面不过是商家的一种噱头,希望通过这样的炒作来进行营销而已。当地监管部门仅以是否违反价格法来看待这种行为其实有失偏颇。如果一碗板面定价20198元不违反任何规定,那是不是意味着只要明码标价,也可以将一碗板面定价10万元呢?

《价格法》的确规定了市场调节价和明码标价的规则,但我们不能孤立地看待商家的市场定价行为。经营者定价的大前提,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一碗所谓添加了海参、鲍鱼等名贵食材的板面,即使贵一些,可价格也不会高到20198元那么离谱。所以说一碗板面20198元实际上是违反了价格法规定的,应该予以纠正而不是置之不理。

另一层面,我们把一碗面20198元当成广告行为,同样不妥。《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一碗板面20198元,究竟里面的价格水分有多大?恐怕只有商家自己清楚。

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市场调节价赋予了商家定价的自主权,但这种定价不能太过离谱。一碗20198元的板面,究竟值多少钱,只需要将食材的价格、人工的价格以及商家的合理利润全部加起来,便可一目了然。一家普通的快餐店,竟然打着贵族面的旗号,炒作一碗20198元的板面,这种反差实在是太大。由此想到山东一位老板5元一大碗的海蛎子面卖10年,网友看完后都馋哭了。两厢对此,实在是让人感慨万千。

作者:徐刚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