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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法治社会建设建言献策 金山区政协召开主席会议专题议政会
东方网2023-03-08 20:50:29

3月8日上午,金山区政协召开主席会议专题议政会,围绕金山区法治社会建设开展协商议政,金山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以及来自法律领域和基层社区的政协委员们结合各自工作实践,就“非诉社区”建设、基层依法治理、推动全民普法等工作提出建议。

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金山区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部署,立足区域特点,在法治社会建设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实践,形成一批可圈可点的经验品牌。

金山区政协主席刘豫峰提出,要扩大成果运用,加大经验总结和复制推广的力度,把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成功案例、典型经验变为全方位、系统性、在全市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品牌,让基层实践“盆景”变为覆盖全区的“风景”。要采取更为行之有效的形式,推广“法律明白人”等经验做法,以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感受得到的形式,打造法治阵地,培育法治文化,增强群众规则意识、守信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同时推动各村居结合实际情况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强化实施效力,提升权威性,用“软法”解决“硬问题”。

会上,金山区司法局介绍了金山区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情况,金山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和政协委员们当场指出了工作中的短板不足,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金山区政协副主席袁晓英表示,金山区法治社会建设取得了相当显著的成效,具体体现在工作有品牌、品牌有特色、特色可推广,形成了符合金山实际、体现时代特征、得到党委认可、获得群众赞扬的法治社会建设新局面。她建议,要用好各方资源,发挥品牌辐射效应,实现由“盆景”到“风景”的转变。要发挥委员作用,助力基层法治建设,推动协商于民委员工作站和社会法治建设有效衔接。要丰富宣传渠道,扩大普法受众面,通过线上+线下、传统+创新、宣传教育+应用场景相结合的多种喜闻乐见的方式,让法律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

金山区政协副主席樊文军表示,金山法治社会建设政治站位高,主动意识强,措施非常实,成效非常显著,为金山改革稳定大局作出了很好的贡献。他建议,法治社会建设需要全社会对法律的认知协同,希望司法局能牵好头,持续推进普法工作。要以培植同理心、激发共情理为着力点,全面推动基层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要进一步做好资源统筹、渠道共享、平台融合、数据互通、整合力量,全面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效能。

“有企业管理人员曾向我们表示,不知道哪里有法治讲座资源能为他们系统讲解劳资纠纷的合规处理,这说明普法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广泛。”金山区政协委员、上海金亭律师事务所主任徐春兰表示,去年,她的律所受工业园区邀请,为企业开展了10场在线宣讲,围绕用工过程中常见的劳资纠纷进行系统的讲解,企业反馈效果很好,这样的做法在区内可以进行复制。

金山区政协委员、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谭尘提出,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的内涵和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有法可依,而且要求良法善治;不仅要求严格执法,而且要求规范文明执法;不仅要求公正司法,而且要求公开透明高效。我们要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民生改善作为法治工作的着力点,为解决民生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法治保障。

金山区政协社法委主任高斌提出,目前,包括“一事一约”在内的村规民约工作的推进主体在区级层面,主要由民政部门牵头,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协同落实。但在街镇层面,司法所与街镇社区建设办(街道叫自治办)的职责划分还不甚明晰。他建议,进一步明确各街镇(高新区)的社区建设办、司法所等职能部门以及各村居的具体分工,为司法所更好发挥法治引领作用、为村居形成更好的自治氛围提供指引。

“基层社会治理要想依法深入推进,必须要在关键问题、突出矛盾面前彰显法治效能。”金山区政协委员、来自社区一线的基层干部黄明亮表示,随着社会多元发展,在新事物、新业态方面的矛盾纠纷也不少,优化营商环境、城市更新改造、民生服务保障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对法治保障还有较大需求,此类需求时时刻刻影响着人们对法治社会的认知和评价,需要相关部门不断提升法治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金山区政协委员、金山区枫泾镇总工会主席沈德兴提出,法治社会建设应实现从“深入人心”到“深得人心”的跨越、从“幸福感”到“信服感”的提升,法治社会建设的成果最终是为了惠及百姓,提高老百姓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既要严格又要考虑人性和人道,同时要做到公平公正,让百姓真正信服。

听了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和政协委员们的建言,金山区副区长、公安金山分局局长张玉学表示,接下来,金山区将持续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探索更多群众自治平台,激发基层治理活力,打造基层依法民主协商议事创新品牌,进一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经验典型由“盆景”变“风景”,创造出更多金山实践和金山样本,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可及性和参与度。

据了解,近年来,金山区大力推进“非诉社区”建设,目前,全区93个村居和2个园区(群团服务站)建成首批“非诉社区”。同时,金山区积极推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试点工作,陆续形成漕泾镇水库村《河规民约》、山阳镇海龙馨园、海璟馨园《临时管理规约》《专项规约》、石化街道紫卫居民区《文明养宠公约》等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一事一约”实施细则,切实解决了河道治理、机动车充电、宠物饲养等一系列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

作者:黄丽春
选稿:常善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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