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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开展阜康医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校验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03-27 18:37:19
根据国家《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为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防范技术应用风险,提升我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水平,近期我委组织开展西藏阜康医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校验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实施校验工作,我委从国家专家库遴选生殖医学临床、辅助生殖实验室、生殖男科与精子库领域及区内妇科、产科、检验、伦理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校验专家组,国家第三届辅助生殖技术专家库汪燕担任本次专家组组长。专家组对西藏阜康医院202011月至202211月期间开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夫精人工受精、供精人工受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泡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进行现场校验。通过听取工作报告、现场查阅资料、专家集体汇总讨论,专家组做出西藏阜康医院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夫精人工受精(AIH)、供精人工受精(AID)、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卵泡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ICSI)技术校验合格结论,并对该院生殖临床、生殖男科、实验室与病案质控及人员培训、考核等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校验反馈会上妇幼健康处要求西藏阜康医院按照专家提出的改进意见,持续完善,加强机构内部管理与质控,严格落实技术操作规范,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全力保障母婴安全。下一步我委将认真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政许可和校验相关工作,按照全责法定、依法行政,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联合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督促依法职业,规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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