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超千元货品只付款70余元?女子利用超市漏洞多次盗窃,上海警方:刑拘!
东方视频2023-04-04 18:29:39

4月4日,上海黄浦公安分局通报处理一起盗窃案。3月中旬,黄浦公安分局老西门派出所辖区一大型商超的工作人员发现,有一名女顾客使用自助设备扫码结账,明明购物袋里装的满满当当,可屏幕上却显示只支付了70余元,明显货不对款。核对后发现,该女子仅仅支付了一盒草莓、几瓶啤酒和矿泉水的价款,另外还有防晒喷雾、防晒霜、葡萄酒、白草莓和百合花等商品没有扫码支付,总价格超过1000元。可女子却说,不扫码的理由是店家“买一送一”,在场工作人员随后报警。 面对民警的质询,女子仍然坚称自己是看了商超里“买一送一”的促销语,所以才没有对部分商品扫码付款。民警调取公共视频显示,刘某在自助设备前,左手持另一件商品,紧贴右手后侧佯装扫码,当右手的矿泉水扫码成功后,双手同时将商品装进购物袋,如此反复直至将购物袋装满。经进一步侦查,果然发现刘某以同样手法漏扫偷盗商品多达12次,偷窃的多为化妆品、葡萄酒和龙虾海鲜等高价商品,累计价值超过63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黄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同时,在警方的建议下,该商超也升级了内部安全防范措施。(东方网·纵相视频 董浩帆)


作者:董浩帆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