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织密警企联动网络!他们持续推进“平安宝山”建设
上海宝山2023-05-03 11:05:27

为持续推进“平安宝山”建设,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切实发挥群防群治队伍参与社会治理作用,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在宝山各大商圈组建“平安商户联盟”队伍,以公安专业力量为牵引,以物业安保力量为班底,以商户参与为载体,联合开展义务巡逻、防范宣传、隐患排查、应急处突,确保一方平安。

近日,在市局治安总队指导下,宝山公安分局治安支队会同潘广路派出所,在龙湖天街召开了龙湖天街“平安商户联盟”2.0启动仪式。

活动中,大家回顾了工作纪实精彩瞬间,民警、商场负责人、商户代表分享了工作感悟和展望,公安、商场领导对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的优秀商户代表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志愿者袖章,并对“平安商户联盟”2.0提出殷切希望。活动吸引了150余名商户代表参加。

龙湖宝山天街“平安商户联盟”建立以来,作为公安专业力量的前置延伸和有效补充,成效显著。联盟建立以来,已累计接受群众求助47起,发现隐患线索12起,协同处置突发事件3起。

潘广路派出所在治安支队的指导下,积极探索 “平安商户联盟”运作新模式,依托线上平台将商场运营、物业、安保、商户全量纳入防范体系,织密警企联动网络。

随着“平安商户联盟”2.0的上线,将进一步激发商户参与积极性,提升防范技能,巩固安全意识,提高处置效率,必将打造线上线下协同处置的平安守护新名片。

(来源:上海宝山)


作者:通讯员 柏丽隽
选稿:张丹洋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