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判决女儿归继母抚养”实现道德伦理法律平衡
东方网·东方快评2023-05-09 11:53:07

近日,甘肃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公布案例,一男子再婚后带女儿和现任妻子共同生活。后至非洲打工数年,女儿由继母抚养,回国后女方与其分居并诉讼离婚。法院判决女儿由继母抚养。(5月8日 澎湃新闻)

在许多人的脑海中,女儿和有血缘关系的父亲是“自己人”,女儿和没有血缘关系的继母是“外人”,“判决女儿归继母抚养”显然打破了许多人的刻板印象。

社会学家萨姆纳提出了“外群体”和“内群体”两个概念,认为人们经由“内群体”不仅可以得到相应的利益,也会对所属群体持有亲切、安全、认同和热爱、忠诚等情感,与之相对应的就是“外群体”。作为一种社会心理,“内外有别”深刻地影响了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

血缘是一种天然的社会联结纽带,女儿为何宁可“舍弃”父亲而是选择和继母在一起生活?在女儿成长过程中,父亲长时间、经常性角色缺席,没有给予她足够的爱与关心,“失陪”导致了亲子关系的淡漠疏远;与之对比的是,继母及其父母不仅平日里照顾她的生活,双方相处既像母女又像朋友。正是由于继母和父亲在角色扮演上的鲜明差异,才会导致女儿“舍近求远”。

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母与继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继母和父亲离婚而消除。面对继女愿意和自己共同生活的诉求,这位继母虽然有权利选择拒绝,但却依然选择了合作与成全——在经年累月的相处过程中,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人,也同样会产生感情和认同。这位将继女视若己出的继母,让继女得到了足够的爱与关心,赢得了继女发自心底的信任,这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好人有好报”。

在一个盛行符号互动的时代里,“判决女儿归继母抚养”传递出哪些信息?与传统社会“重生轻养”“重养轻教”相比,有品质地陪伴孩子得到了越来越高的价值认同;那些角色扮演不尽如人意的家长,也可能会失去抚养孩子的资格。“判决女儿归继母抚养”犹如一面镜子,提醒和警示人们,促进孩子健康成长,需要家长们更多的投入与付出。虽然血缘关系赋予了一些父母以身份标签,但并不意味着家长天然就是合格的;一些角色扮演失败的父母,和子女的互动链条断裂乃至脱节,在未成年人身上留下了心理阴影乃至精神创伤,自然会失去孩子们的信任。

血缘上的“近”并不等同于亲子关系的“亲”,不称职、不合格的生父母并不见得都比继父母更关心和在意孩子,“判决女儿归继母抚养”既契合法律规定,又充分尊重了女儿的意愿,彰显了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的司法原则。不论是“侄媳妇获赠六成遗产”,还是“百万拆迁款邻居继承一半”,抑或“判决女儿归继母抚养”,不拘泥于世俗观念的司法创新,实现了道德、伦理和法律的平衡,显然有助于鼓舞和引导人心向善向好。

作者:杨朝清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