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合作共建“无讼社区”,专业团队赋能特大型社区建设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2023-05-11 16:22:43

为深入推进“美好社区 先锋行动”提升基层社区治理“化讼止争”的能力中远两湾城第三居民区结对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开展社区法制化精细治理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走访调研共同推进“无讼社区”建设工作

社区律所结对共建“无讼社区”

为宜川路街道坚持党建引领、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地,持续推进“美好社区 先锋行动”,汇聚共建单位智慧力量,精准赋能社区法制化精细治理。近日,宜川路街道中远两湾城第三居民区与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达成共建协议。上海市普陀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金一、团队长罗珏卿、法官唐寅,宜川路街道司法所、平安办、党群服务中心,中远两湾城万科物业等共同参与此次仪式。

经双方共同协商,两个基层党组织将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下沉司法资源,前移解纷终端,共同推进“无讼社区”建设工作。

会上,全国律协婚姻家庭法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婚姻家庭法研究会理事、国内知名婚姻法专家、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东方大律师”谭芳代表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支部与中远两湾城第三居民区党总支共建签约,专业助力特大型社区“法制观察点”的多元化司法服务。

签约仪式结束后,在“无讼社区”推进会上,参会人员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并表示将积极配合助推“无讼社区”的建设工作。

随后,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主任谭芳以“让法律之光照亮美好生活”为题,向街道各居民区妇联主席、辖区居民开展《让法律之光照亮美好生活》普法讲座。

谭芳律师从五个实际案例出发,详细阐述了生活中常见的法律误区,解答大家提出的法律问题。

同济大学赋能团队“丈量”助推法制建设

为推进“美好社区 先锋行动”走深走实,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新路径,510日上午,由普陀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力、立案庭负责人金一、办公室负责人于凯、立案庭团队长罗珏卿、立案庭四级高级法官唐寅、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教授袁秀挺、副教授夏凌、张韬略、院长助理齐梦瑶、助理教授徐文海带队的赋能团队来到中远两湾城走读苏河步道,调研“美好社区 先锋行动”项目。

在苏河岸边,赋能团队专家一行沿着两湾步道前行,结合实地“丈量”,倾听“苏河两湾”贯通背后的群众工作故事,真切感受苏河治理和苏河两湾贯通后的品质提升。

参观结束后,专家团队一行来到中远两湾城第三居委会,围绕“美好社区 先锋行动”项目推进,进行座谈交流,了解楼组党建、小型业主会助力换梯、众筹建设“儿童乐园”等治理案例。大家针对“法制进社区,赋能为居民”的模式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中远两湾城第三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恽梅详细介绍了小区总体情况以及在社区治理中需要专家给予指导的难点问题。双方围绕如何找准切入点,统筹社区各方力量,切实推动“法制进社区”展开充分的交流。未来,双方还将进一步开展交流合作,推进诉源治理阵地建设,为基层治理添砖加瓦。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