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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味点食品回应味精中谷氨酸钠不合格:原料混合时盐加多造成
中国质量报2023-05-19 16:02:21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8号食品抽检信息。其中,成都味点食品有限公司因食品质量不合格被点名。

该抽检信息显示,标称成都味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味点食品”)生产的“得全+图形商标”味点鲜味精(生产日期/批号:2022/6/9)(规格型号:100克/袋),其中谷氨酸钠(以干基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本次抽检的这款味精产品,谷氨酸钠(以干基计)检测结果为74.7%,标准值为≥80.0%。

据介绍,加盐味精为在谷氨酸钠(味精)中定量添加了精制盐的混合物。谷氨酸钠是一种无色至白色结晶性颗粒或粉末,易溶于水,无肉眼可见杂质。具有特殊鲜味,无异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2720-2015)中规定加盐味精中谷氨酸钠含量应≥80.0%。加盐味精中谷氨酸钠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厂家为了降低成本加入过多的食盐或者配料计量不准确。

成都味点食品的工作人员张先生告诉中国质量新闻网:“我们是搞分装,分装和买的原料加20%的食用盐,在混合比例时,有一部分盐多一点,所以造成产品抽检不合格。”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张先生表示,该批次产品生产的很少,对于不合格产品已按市场监管部门要求进行召回。目前没有消费者提出不良反馈。后续在混合拌料上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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