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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内环两车斗气后续:涉事工程车不是特种车,事发时没有在作业!
东方网2023-05-26 08:25:19

5月24日17:50左右

上海内环高架外侧

吴中路入口至漕溪立交出口之间

发生一起事故

两车发生碰撞

致一车骑跨高架护栏上

(点击图片查看此前报道↓)

△图片来源:微博网友@车事勇评

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上海高架交警部门快速出警

当天19:00左右就处置完毕

但是!!!

网络流传的这起交通事故视频显示

这完全是一起由开赌气车引发的交通事故

事故车辆差一点点就要掉下高架

隔着屏幕都感觉胆战心惊!!!

两车“斗气”全过程视频

↓↓↓结合多段网传视频能大致还原出事件始末——

后方网友车辆的一段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

5月24日17:49到17:50左右

蓝色的奥迪SUV在高架车道并线处

加速想要向左侧借道进入主车道

但车顶闪着箭头警灯的

黄色工程车没有刹车避让

而是快速向左侧一条车道借道

仅仅在大约10秒钟以后

黄色工程车的右侧就挤上了蓝色奥迪SUV

并且两辆车挤在一条车道内行驶

又过了大约10秒钟

黄色工程车加速越过蓝色奥迪SUV

开到了前面

谁知,这还没完!!!

蓝色奥迪SUV穿插到左边一条车道

向右侧一把方向猛地一拉

直接侧横在了黄色工程车车前方

随后

蓝色奥迪SUV继续逼停对方

两辆车仿佛拍电影大片似的

直接前轮腾空快速骑上护栏

万幸的是

车辆在被高架硌楞了几下之后

终于骑着高架隔离墙和护栏停了下来

实在是太危险了!!!

24日晚上8点多

“上海交警”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表示

2023年5月24日17时52分,内环高架近漕溪立交段两车碰撞,致其中一辆工程车骑跨在高架护栏上,未造成人员伤亡。经初步调查,涉事两车在行驶过程中存在互相“斗气”行为。目前,两车驾驶员已被警方控制,警方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警方提醒,行车“路怒”极易引发严重后果,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良好心态,切勿开“斗气车”,共同维护良好出行环境。

晚些时候

两辆事故车被拖离现场

有网友正巧遇上

有网友认为,黄色工程车可能属于法律规定的“工程救险车”,如在执行紧急任务状态下,享有道路通行优先权。

黄色工程车的性质为何,事发时是否处于作业状态?据报道,黄色车辆所属单位城市上海城建城市运营集团公司负责人表示,经查涉事车辆属于分包单位的日常工程用车,并非特种作业车辆,事发时也不在作业

城市运营设施养护项目负责人蔡振宇表示:“每一辆出车都是有工单系统的,当时没有查到它的工单,在高架上发生事件的时候,是非作业时间、非作业地点,我们也没有派单给他出车。它的权属属于供应商分包单位,不属于我们,上路的时候我们与分包单位还在合同期内。”

目前,城市运营集团已暂停与该分包公司的合作关系。

开斗气车是寻衅滋事还是危害公共安全?

法律专家解析

这起事故究竟是谁的过错?责任如何认定?不少网友都很关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据上观新闻报道,一名资深交警表示,匝道并线时的交替通行规则简单来说就是“左边主干道过一辆,右边匝道过一辆”。而据网传视频显示的情况,很多网友也认为,当时的情况下,位于左侧主干道的黄色工程车,应该让从匝道处驶出的蓝色奥迪车先通过。但后续视频内容显示,这辆黄色工程车并没有这么做,反而试图抢先通行,引发后续冲突。

昊天律师事务所(上海)高级合伙人刘明昊认为,两名涉事驾驶员或被追究刑事责任。“总体来看,两辆车都存在过错,有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据视频内容看,刘明昊认为,蓝色奥迪在事件后半段,采取的举动危险性更大,“如果当时蓝色碰撞的动作再大一点,很有可能把黄色工程车直接推下高架”。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马寅翔表示,视频中,蓝车可能想进入到主干道是一个正常的行驶行为,而黄车没有采取避让,这已经是有一定的问题了

当蓝车进入到主干道之后,黄车采取了一种低级的方式。而这种方式,在刑法的角度来看,会有可能涉嫌到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

对于这种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是不是能构成犯罪,还要看它对于蓝车所造成的损失有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情形。如果是数额较大,是有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在司法实践当中,对于这种开斗气车的行为也有一些案例,是将类似黄车的这种行为作为寻衅滋事罪加以处罚

当黄车车主发泄完他的怒火后,就开始往前继续行驶,而蓝车又继续追赶,将黄车给挤到过道旁边,从而使黄车车身翻越护栏

根据以往的判例,上海其实在2018年的时候,也发生过类似的开斗气车的行为。那起案件当中,最终法院是以行为人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来定性的

马教授补充,黄车一开始别车的时候,车流量比较大,在视频当中,黄车的刹车行为还导致车辆左后方的白车紧急刹车。公安机关可能会对整个案发过程做一个综合考虑,最终也可能将黄车驾驶员的行为认定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没有造成他人伤亡

也会构成以危险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

其实并不需要造成真正非常严重的后果,因为《刑法》第114条是对于公共安全危险的一种惩罚,就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两车的行为

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的一个规定,它要求双方必须是追逐竞驶这样一个行为。而在本案当中,显然双方车辆的驾驶速度其实并不是特别快,主要是为了发泄怒火,而缺少追逐竞驶的情节,因为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两车的行为

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以行为人过失的导致了一些严重后果发生的,才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在本案当中,两个涉案的驾驶员都是故意的行为,所以不是一种过失导致的,所以不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来源:东方网综合新闻坊、案件聚焦、话匣子、看看新闻Knews、@上海交警、每日经济新闻、网友评论等

选稿:李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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