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砍杀柯基男子被曝任职公益岗 给监管提了个醒
东方网·东方快评2023-06-05 09:39:59

据媒体报道,山东一男子当妻子面砍杀柯基一事,现在又有了后续。5月30日,当事人王女士在社交平台上称“他除了公益岗月月发的工资外,无任何收入”。评论区有网友询问“什么公益岗”,她回复说,“只拿工资不上班的公益岗,月工资有2600元。”

公益性岗位是政府用于满足公共利益、“兜底”就业困难人员开发的非营利性岗位,主要面向就业困难群体,帮助其提高劳动技能实现正常再就业,有明确的安置条件、安置期限和严格的补贴标准。

就王女士的说法,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是王女士理解有误,认为“公益岗”就是只拿工资不上班。二是其丈夫李某确实是只拿工资不上班。如果是后一种情况,根据之前王女士的表述,李某家里有两套房、一套门头、一个驾校年租46万、一个铝粉厂、微山湖的景点船,在其父母名下。如果此说法属实,显然李某不符合公益岗安置条件。而相关部门安置了,李某还能只拿工资不上班,也是部门监管失职。

近几年,多地都处理过公益岗“吃空饷”问题。仅就山东来说,莱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公益岗人员一员工,拿着2200元工资,一个月休假16天,知情人说他在外还开了一家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今年4月13日,莱州市联合调查工作专班通报称,将根据调查结果严格依规依法进行处置。而据大众日报报道,日前,夏津县委纪巡联动整治“变味儿”的公益岗,截至目前,夏津县共查处乡村公益岗突出问题59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9人。

之所以出现“上不上班没人管,干多干少都领钱”的“吃空饷”怪象,或者是有人利用权力安排不符合条件的亲朋好友,或者是有部门把“公益岗”沦为基层政府变相维稳,安抚闹事、告状者的工具。既然这样做,则说明没有建立起人员聘用审核审批制度,人事信息核查、录用信息公开、工资发放审核等环节无明确规章制度。同时也说明,人社、财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职能部门对公益性岗位的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

回到山东砍柯基男子被曝任职公益岗这件事。当地县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有过被拘留的记录,不影响在公益岗应聘;如果是在岗期间,目前没有相关明确的规定。这个回应至少不严谨,当地部门需要回应的是,李某是否符合公益岗的安置条件,是否通过了制度审查和部门审计,李某的这个公益岗是否需要清退。

机会平等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习总书记曾多次强调,“人人都有通过劳动实现发展的机会”。“公益岗”就是给就业困难人员的一个机会。各地要尽快完善公益岗管理办法,强化公益岗人员引进和退出管理,加强公益岗的监督,进而形成一套规范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公益岗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作者:丁慎毅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