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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司法局江川司法所获评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网站2023-06-08 10: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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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是矫正对象中的特殊群体,他们心智相对不成熟、人格还不健全、但可塑性较强,社区矫正、刑满释放等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也同样如此,在此期间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扶教育往往能够对其以后的成长起到重要作用。多年来闵行区司法局江川司法所积极探索,形成了监管与教育相结合的矫正模式,助力他们重塑新生,回归正常生活。

一、夯实工作基础,开展“关爱式”社会帮扶

江川司法所着力打造一支执法规范、素质过硬的矫正队伍。高标准对照社区矫正管理流程,开展分类教育矫正,督促其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工作队伍中多人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和具备青少年社会工作经历,有针对性地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的权利,同时做好身份信息的保密工作。

二、落实保障措施,畅通“全流程”协调机制

与区检察院七部、区矫正中心、辖区内社工综合服务站、民政、居委等无缝衔接,形成司法所+检察院+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机制,共同参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心理测试及咨询活动、教育谈话、了解并实施未成年困难人群补助等,做到及时掌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变化情况,有针对性的实施帮扶方案,如去年为一名未成年矫正对象办理困境儿童补助。

三、推进创建计划,落实“全方位”工作保障

江川司法所一方面统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将青少年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确保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各类活动定期顺利开展,另一方面不断拓展多元力量参与,更好地发挥属地团委、妇联、教委等单位部门的专业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心理研究和行为分析,不断提高分类教育矫正水平。

四、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个性化”矫正措施

江川司法所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要求,执法过程中落实针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特殊要求,体现“管”的职能;在教育过程中,还要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制定符合未成年人的教育内容及方式,注重“教”的属性,管教结合,提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效果。同时,江川司法所结合安置帮教工作,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后,继续做好后续的帮教工作,联合社会力量参与帮教,进一步巩固前期矫正效果,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认识错误,悔罪自新,健康成长。

五、打造特色品牌,实施“多元化”爱心助学      

江川司法所探索多元主体共治格局,持续拓展社会力量参与的深度与广度。与敏众公司、中夏律师事务所等爱心企业共同开展爱心助学,连续13年坚持致力于结对帮助困难对象未成年子女。2017年,发起“我心我愿助学”品牌活动。为进一步提高“我心我愿”关爱助学品牌辨识度,打造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双全”工作特色,即建立从社区矫正期开始到安置帮教期结束的“全过程”,由司法所、派出所、检察院、居委、民政、学校、监护人、社会力量等共同参与的“全方位”管教帮扶措施。据统计,街道累计开展助学活动264人次,目前在册结对帮扶未成年学生22名;与淑德公益基金共同举办爱心补习班,由华师大志愿服务团队开展义务辅导,为有需求的未成年矫正对象及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提供帮助,2015年以来,累计帮助未成年人68名,目前在册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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