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醉驾撞上三轮车致1死4伤,江西吉安一村支书被刑拘免职
潮新闻客户端2023-06-11 14:12:32

6月11日,潮新闻接到网友爆料称,江西吉安市吉安县一村党支部书记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导致1名5岁小女孩当场身亡,另外4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潮新闻记者从当地有关部门证实:肇事者当晚已被控制,目前已被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据知情人陈文浩(化名)介绍,上述事故发生在6月5日晚上7点半左右,事故地点位于吉安县梅塘镇村背村入口位置,“开车的是我们这边小灌村的(党支部)书记,叫刘某安;在村口位置撞上了一辆三轮车,三轮车上除了开车的男子,还有两名小孩,另外还有两名中年女性,事故发生后,5岁的小女孩当场就不行了,另外几个成年人受伤也很严重,只有那个10岁的小男孩情况稍微好点。”

事故发生路段

陈文浩称,据他了解到的情况,事故发生前,刘某安曾和镇上几名党员干部以及河源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一起聚餐饮酒,“刘某安在饭局结束后,驾车送王某某回家,然后返回途中发生车祸,现场交警检测认定,刘某安是醉酒驾车,而且他开的那辆车强制险已经过期了。”

陈文浩表示,现在4名伤者目前仍在医院救治,虽然事后刘某安垫付了一笔医药费,但是对于受害者家属和几名伤者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

6月11日,潮新闻记者从吉安县殡仪馆获悉,6月5日当晚遇难的小女孩遗体目前暂存在殡仪馆,“直接从现场拉过来的,具体什么时候火化我们也不清楚,这需要家属来办理。”

随后,潮新闻记者从吉安县梅塘镇人民政府、吉安县公安局梅塘派出所等单位证实,目前肇事者刘某安已经被依法控制。

梅塘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事故发生后,刘某安先到派出所报案,“他过来后我们就到现场去了,然后联系了交警;当晚我们就把案件移交给吉安县交警事故中队了,具体的他们那边在处理,我们当时是把他(刘某全)带过去采了血。”

梅塘镇政府一位陈姓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小灌村党支部书记刘某安醉酒驾驶致1死4伤情况属实。

小灌村党支部书记刘某安醉驾致1死4伤

该工作人员表示,据刘某安交代,事故发生前他参加了一场饭局,期间有饮酒,“(饭局)参与人员没有涉及到我们机关(党员)干部,送完河源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回家后返回路上出的事故是属实的,但王某某有没有一起参与这个饭局我们暂时还不是很清楚。”

该工作人员称,目前,刘某安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镇政府也于10日晚召开会议,按照相关程序免去其小灌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后续纪检部门将进一步处理,“我们也积极在处理善后事情,跟县医院进行沟通,保证伤者得到有效治疗,直到出院,目前(重伤者)也已经从ICU转入普通病房。”

选稿:朱雯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