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指鼠为鸭”被坐实 处罚促“不敢”更要制度促“不能”
东方网·东方快评2023-06-19 10:12:14

据新华社报道,6月17日,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6·1”食品安全事件调查结果公布。针对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鼠头鸭脖”事件,根据国内权威动物专家对提取的当事学生所拍现场照片和视频进行专业辨识,判定异物为老鼠类啮齿动物的头部。南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东分局、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未认真调查取证,发布“异物为鸭脖”结论是错误的。

事情本来并不复杂。联合调查组通过查看食堂后厨视频,查阅采购清单,询问涉事食堂负责人、后厨相关当事人、当事学生和现场围观学生等,判定异物不是鸭脖。这本来是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样可以做到的事情,为何偏偏“指鼠为鸭”?是以此作假维护当地形象,是怕学生知道真相闹事,还是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有利益勾连?

联合调查组认定,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此次事件负主体责任,涉事企业负直接责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监管责任。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吊销涉事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涉事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顶格处罚。这样的处理,能否确保高校食堂食品安全?如此以儆效尤,能否确保其他高校举一反三?预期并不乐观。

固然,唯有实事求是才是守住公信力的根本。但是,如果实事求是会拔出萝卜带出泥,涉世单位和监管部门就不愿实事求是。

学校“指鼠为鸭”的深层原因,是高校食堂对外承包本身带来的弊病没有解决好。高校一方面拿着国家给学生的餐饮补贴,一方面把场地出租给食堂承包商,赚取租金或包方管理费。而食堂承包商投标抢项目相互压价,中标后要对食堂进行配套建设,自然要想办法赚更多钱,于是再把餐饮经营承包给商户。学校似乎成了房地产商,食堂承包商成了房产中介。项目负责人、档口承包者、食堂承包商要把相关费用层层上交,越是负责最底层的,盈利压力越大。当各方都追求利益最大化,都成了利益链上一环的时候,学校负责卫生检查等工作,就容易流于形式。这样的背景下,食堂能不出现问题?用老百姓的话说,“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至于南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东分局也“指鼠为鸭”,或者学校以及承包商做过公关而且起了作用,或者就是本质上的不作为。联合调查组表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东分局等相关责任单位、涉事企业和责任人。或许我们会很快看到真相。

2021年4月27日,《北京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办法》重申高校食堂公益性原则,以制度化规范很好地预防了高校食堂对外承包带来的问题。如果各地都有北京这样的《办法》来对高校进行制度化规范,或许就不会有“指鼠为鸭”这个新词的诞生。

食品安全无小事。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学生身体健康,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学校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实行从进货到出餐的全链条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监管部门要不讲情面,更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调研加强监管,对调研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

总之,解决“指鼠为鸭”问题,不能止于不敢“指鼠为鸭”,更要从制度规范上,让涉世单位不能“指鼠为鸭”,不愿“指鼠为鸭”。

作者:丁慎毅
选稿:朱雯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