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第四届浦东新区书法篆刻作品展开幕
浦东发布2023-07-01 14:47:48

6月29日下午,“守正创新——第四届浦东新区书法篆刻作品展”在浦东新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群众文化艺术馆)B1展厅开幕。从今年起,“浦东新区书法篆刻作品展”与“浦东新区青年书法篆刻展”确定为隔年举办一届,为浦东书法人才库蓄足“源头活水”。

“第四届浦东新区书法篆刻作品展”由上海市书法家协会指导,浦东新区文化艺术界联合会、浦东新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浦东新区书法家协会主办,上海东南书画院协办。

展览于去年12月21日至今年2月28日征稿,共收到来稿200多件。经评委会严格评审,共评出优秀奖作品20件,入展作品120件,入选作品30件。

“本届的投稿作品创作水平比往年有所提高,为鼓励和繁荣浦东书法文化,适当增加了入展和入选名额。”浦东新区书法家协会主席顾士伟表示,从本届获奖和入展作品的情况看,无论是在字体、构图、用笔、气势上都有着不俗的表现,真、草、篆、隶不一而足,取法宽博,风格多元,显示出扎实的笔墨功底和千年文脉的传承。而在作品风格上,本届的行草书作品更多了,显示出参展作者用笔功力的整体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本届年轻作者的入展比例进一步增加。“当下,无论是国家级展览还是市级展览,浦东的入展作者中都以年轻人居多。”顾士伟表示,有鉴于此,去年举办了“浦东新区首届青年书法篆刻展”,为年轻书法家搭建更广阔的展示交流平台,也让更多书法爱好者加入到传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的队伍中来。近期,经浦东新区书法家协会讨论,未来浦东的全区性大型书法展览将以一年“浦东新区书法篆刻作品展”,一年“浦东新区青年书法篆刻展”的形式交替举行,形成长效机制。

本次展览将持续至7月12日。

作者:曹之光
选稿:张丹洋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