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投产10年安全运行超11万小时 “长江口01、02”轮累计疏浚量1.83亿余方
东方网2023-07-10 21:41:07

东方网记者刘辉7月10日报道:今天,长江口航道专用耙吸挖泥船“长江口01”轮和“长江口02”轮,将巨大机械臂于船身两侧展开直探江底,又一次开启了航道内的维护施工作业。据统计,投产十年以来,“长江口01、02”两轮已安全稳定运行超过11万小时,累计疏浚量超过1.83亿方,达到同期长江口深水航道维护总疏浚量的30%。

“从设计之初,我们就秉承着专用于长江口、适用于长江口的宗旨,对两艘‘姊妹船’进行了量身定制。”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局长任建华告诉记者。

原来,长江口治理被称为世界级难题,这里水情复杂,泥沙肆虐,航道的维护疏浚更有其特殊性。一方面是水域自然条件的特殊性,长江口水域开阔,风大、流急、浪高、雾多,航道土质均以松散粉细沙和软弱淤泥等组成,颗粒较细,可动性强,不易沉淀。另一方面是航道维护的特殊性,长江口航道通航密度大,船舶大型化明显,船舶航行速度高,且航道维护需在保证通航的条件下进行,要求疏浚船兼顾操作灵活性和生产效率。

船身敦实,前端“大鼻子”突出水面,后端有双艉鳍……仅从外观看,“长江口01、02”轮就非同一般。它们还具有时效高、避让快、吃水浅、舱容大、肥大型、小挖深、操作灵活等特点,在设计时采用双耙、大球鼻艏、船艉双尾鳍结构、“一拖三”模式,具有“一专二高两低”(专用型,高生产率,高可靠性,低能耗,低运行成本)的特性,是最适用最先进和最可靠的。

“该型挖泥船在当时采用的是世界领先设计,为节省船舶建造成本同时提升国内大型挖泥船制造水平,我们决定第一艘船由荷兰总包方IHC公司负责设计建造,同型第二艘姊妹船则交由国内造船厂建造。”参与“长江口01、02”轮监造工作的陆士明说。

十年来,“长江口01、02”轮坚守在长江口一线疏浚。商船货运,来来往往,看见了“长江口01、02”轮的身影,就多了一份安心。尤其每年6-10月,汛期、台风携手而至,对长江口航道维护来说如同“大考”。自拥有“长江口01、02”轮后,长江口航道人迎战“大考”便有了底气与锐气。

船长施海忠记忆里,最深刻的是2021年台风“烟花”来袭,适逢天文大潮,风、雨、潮“三碰头”,上海首次发布了海洋灾害双红警报。台风过境后,江水浑浊如泥,考验着长江口航道疏浚作业的效率和能力。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养护中心迅速完成勘察测量,并派出12艘挖泥船开展紧急疏浚作业。

而最难啃的骨头,依旧交给了“长江口01、02”轮——这是长江口航道最大的弯头,水流湍急、淤积严重,且船舶交汇量大,普通挖泥船很难满足疏浚要求。“4个小时里,我们挖完一个浅点,就马不停蹄赶往下一个浅点,一刻也不敢停歇。”在全船高效配合下,“长江口01、02”轮提前完成既定疏浚任务,为航道恢复畅通奠定坚实基础。

“不是挖得越多越好,而是挖得越准越好。”任建华介绍,十年来长江口航道水深常年保持在12.5米,但年疏浚量已从近1亿方下降到5000万方左右,这里面有实施工程减淤的成效,也有不断向管理要效益走精准化养护之路的成效。

与之相对的是大幅提升的经济效益。十年来,通过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的船舶超60万艘次,货物吞吐量超过130亿吨,据测算,年均产生航运经济效益超过120亿元,货运量增加带动GDP增长年均超过1300亿元,拉动财政收入年均增长超过200亿元,带动就业年均超过10万人。

作者:刘辉
选稿:郑闻文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