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闵行取得阶段性成果
今日闵行2023-08-07 13:53:17

据闵行区经委介绍,近日,闵行区企业航天氢能(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氢能)顺利完成上海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一阶段运营重要节点任务。此项目以“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重点开展氢燃料电池18T物流车在上海区域的示范运行。

作为首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上海聚焦突破一批核心部件、推出一批高端产品、形成一批中国标准,打造产业规模最大、体制环境最优、整体竞争力最强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为进一步推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启动了“2021、2022年度上海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

航天氢能顺应市场发展,紧跟国家大政方针,积极会同整车制造企业、车辆营运企业、加氢站运营企业、车辆使用单位等组成“示范应用联合体”参与此项工作,分别以20辆18T物流车及100辆4.5T物流车连续两年成功获批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

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

<<左右滑动查看照片>>

在运营期间,联合维京物流正式投运20辆氢燃料电池物流车,通过技术提升和设计优化,实现燃料电池系统的高可靠性,完美匹配维京物流绿色运输的可持续发展需求,运营期间强强联合,积极跟踪推进示范应用项目平稳运行,为此阶段任务的完成保驾护航。单车运行近2万公里,累计运行超过36万公里,燃料电池系统状态良好。未来将继续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创新能力,保障第二批100辆物流车示范应用项目顺利完成。

闵行区高度重视新能源产业发展,2022年11月成立氢能产业联盟,以融合创新为重点,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领域,向绿色化、成套化、智能化、模块化升级。支持区内重点企业加强智能+新能源汽车的感知、决策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着力形成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氢燃料电池电堆、车载供氢系统等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建设格局,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在闵行区的集聚速度。围绕招商引资、场景打造、产研对接、技术创新等环节,依托优秀企业实施示范,加速形成新能源汽车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提升有效占比,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企业 简介

航天氢能(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航天氢能(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氢电智能装备、燃料电池系统及核心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由上海航天、中车城交、重塑能源联合发起成立。公司现有员工1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占比约60%,核心成员拥有二十余年燃料电池整车、系统、电堆及膜电极、双极板研制、开发经验,以及一支国家省部级专家顾问团队。

公司目前申请专利60余项、获得授权40余项,参与国标编写1项、军标3项;承担JKW、ZF、国防科工局、科技部、上海市等渠道重大科研项目多项;多款产品获得国家机动车强检、DEKRA德凯(德国机动车监督协会)一致性认证、泰尔认证;先后获得国防科技进步奖、上海融合发展创新专业赛“金”奖、第二十三届全国发明博览会“发明创业奖•项目奖”金奖、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产品金奖”、中国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大赛优胜奖、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成果二等奖和三等奖、上海市产学研项目二等奖等荣誉奖励20余项。已获得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图片由“今日闵行”授权)

选稿:倪皓月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