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宝山区“护苗-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开展第一次联合执法行动
上海宝山2023-08-10 10:02:00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同时,未成年人也是特殊的群体,因其有别于成年人的身体状况和心理状态,需要特殊保护和相关教育。近日,宝山区“护苗-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开展2023年第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对网吧、KTV、电竞酒店等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区检察院全程参与监督检查。

图片

图片

联合检查人员先后来到位于大场镇聚丰园路的乐翻天量贩式KTV、网鱼网咖和位于高境镇殷高西路的网鱼电竞酒店,该类场所对于未成年人的进入都有禁入或限入的法定限制。联合检查人员对于场所涉未成年人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包括商家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在场所入口显眼位置贴明“未成年人禁入”标识、播放违禁歌曲、室内控烟情况以及消防安全等事项。在网鱼网咖和网鱼电竞酒店,联合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店内顾客的身份证件,严格核验身份信息,同时查看电脑后台的实名登记录入信息是否跟本人对应,防止有未成年人进入场所内消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现场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并对商家加以严格要求。

图片

据悉,本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的“护苗-未成年人保护联盟”于今年7月在区“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牵头下成立,其成员单位包括区“扫黄打非”办、区委网信办、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多家单位形成联合工作机制。联盟的成立旨在贯彻落实第三十六次全国“扫黄打非”电视电话会议及上海市“扫黄打非”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护苗2023”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未成年保护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效落实。

接下来,“护苗联盟”将开展数次联合整治,各成员单位也将根据各自职责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办案,织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网。同时,“护苗联盟”突出网络主战场,推进网络环境常态治理,督促属地重点网络平台落实信息内容管理的主体责任,聚焦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沉迷网络游戏、网络不良社交等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苗联盟”成员单位集中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对学校周边文具店、出版物经营场所等进行清理整顿,围绕涉未成年人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等出版物及不良信息等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经营行为。

图片

图片

此外,“护苗联盟”还整合资源加大普法宣传,形成宝山区“护苗联盟”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形成宣传合力。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送法进校园,对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分类针对性教育引导。贯彻一号检察建议精神,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强制报告制度。净化校园网络,加强对教育系统内部网络平台的管控,教育引导中小学生文明上网,预防网络沉迷,提高未成年版权保护意识,多读书、读好书,积极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将“护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纳入宝山区“社区通”宣传内容。

图片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区公安、文化等部门共出动1482人次,检查相关场所822家,重点查办网络文化、网络出版、网络视听等领域的内容违规案件,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出版领域违法经营案件,以及场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案件共32起,有效筑牢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防线,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上海宝山)

作者:李桃 张清宇
选稿:张丹洋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