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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皖庆中义五金电料商店作出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报2023-08-23 17:27:23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21日,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皖庆中义五金电料商店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市监处罚〔2023〕272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市监处罚〔2023〕272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皖庆中义五金电料商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228MA00EEAPX7
工商注册号110228600196973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孙实忠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以70元/个的价格从上门推销人员处购进固定式LED灯具(型号:TLD-WS-MTXY80 80W(160×1W/LED模块)0.56A、生产日期:2023年III、生产厂家:泰力(安徽)电器股份有限公司)3个,以90元/个的价格进行销售,其中2个被检测单位购买,另外1个留样封存。上述产品经抽样检验传导骚扰项目不符合GB/T 17743-201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标准,谐波电流限值项目不符合GB 17625.1-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标准,依据《2023年北京市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上述产品货值金额合计270元,违法所得合计40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上述产品,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70元;没收违法所得:40元;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金额(万元)0.02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13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21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1-21
处罚机关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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