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把离职办成了婚礼?不妨给自己一个“离职冷静期”
东方网·东方快评2023-08-24 10:01:50

据媒体报道,近年来,一种有趣的现象逐渐在社会中流行开来,即年轻人将离职视为生活中的重大事件,以婚礼式的庆典来庆祝这一时刻。这些年轻人在离职前,会精心策划一场类似于婚礼的庆典,与同事们告别。

在社交媒体上,有网友支持这一现象,认为这是年轻人积极追求自己价值的体现。也有网友对此持保守态度,认为这种庆祝过于浮夸,缺乏职业素养。

离职无外乎两种:找到了更有发展、薪资更高的工作,毅然跳槽;另一种就是纯粹不想干了。这在一定程度上有点像离婚,从最初的讳莫如深、悄无声息,“我不想惊动任何人”,渐渐演变成为一件比肩结婚的“大喜事”。据媒体报道,近年来,同样出现闺蜜、娘家人甚至离婚双方在登记处或法院门口拉横幅庆祝离婚的现象。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醒悟:自己开不开心,才是生活重要的评判标准。这时候,不管是职场工作中面对不快乐跟前司做个彻底的了断,还是婚姻生活中面对一段不合适的亲密关系,选择体面地分手。一方面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反映出年轻人职业态度和婚姻态度的转变。现在的年轻人更加注重自我实现和满足感,不愿意为了工作和婚姻而牺牲自己的生活质量和心理健康。这值得我们给予尊重和理解。

另一方面,也折射出一些年轻人的冲动。一些年轻人从入职的那一天,似乎就预见到了结局的萧瑟。“新工作的蜜月期总会过去,职场的苦闷总归是千篇一律。入职,不过是新苦海的开始。”而婚礼式的离职盛典,更多折射出的则是“以前不管是谁的错,都是我甩的你哈。”这有点像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梁永安在谈婚恋时所说:“我们经常把‘恋’和‘爱’放到一起,实际上这两个词相距很远。世上男女普遍的困惑,往往把‘恋’当作了‘爱’。”梁永安指出两者的不同,“恋”是一种轻松愉快的情感,而“爱”则需要逆流而上,彼此汲取着奋斗的力量。“爱”需要两个人一步步攀登,共同创造只属于两个人的生命时光。

如果年轻人在求职时只是追求对心仪公司的“恋”,而不去考虑对公司爱不爱,如果企业只是享受年轻人的“恋”,而不是以优秀企业文化的“爱”拥抱年轻人,双方的分手就是早晚的事。

当前,就业难与招工难的结构性矛盾突出,离职后的生活,有可能不如预期的顺利,而员工的离职,也会打乱企业的工作安排。这有必要双方参考“离婚冷静期”,彼此给自己一个“离职冷静期”。

年轻人离职前,不妨认真复盘一下要离职的真正原因,预想一下离职后果。如果主要是自己职场沟通不畅,或能力不适应,不妨给自己一个冷静期,考虑能否通过自我培训解决这些问题,然后再决定是否离职。千万不要把自己独生子女家庭条件好作为离职的底气。

企业在员工提出离职时,也不妨反思一下企业本身是否真正给员工带来了幸福感。如果能通过一些措施的改进而让员工不再离职,不妨让员工给企业一点改进的时间。千万不要因为企业的强势而对员工离职的真实原因不闻不问,甚至想方设法逼员工离职。

总之,一个成功的职场人,永远拥有选择工作、随时离职的能力。但是,自己到底是不是一个成功的职场人,还需要冷静分析。

作者:丁慎毅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