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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梯项目公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时间地点有规定吗?……来看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政策常见问答(中)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2023-08-28 10:24:45

一、申请既有多层住宅加梯项目公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加装电梯设计方案,(2)业主意见征询公示结果,(3)规划公示方案结果,(4)委托合同(协议)。

二、既有多层住宅加梯项目公示的时间、地点有规定吗?

答: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公示规定(沪规划资源规〔2019〕2号),项目一般于线上线下公示10天,意见反馈期7天。线上公示网址为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https://www.shpt.gov.cn/guituju/)。线下公示地址通常为项目所在地的小区公告栏与加梯所在楼栋门口。

三、可以通过扩建既有住宅阳台或新建阳台实现平层入户吗?

答:不可以,根据沪房更新〔2020〕39号文第三条第五点:严禁通过扩建既有住宅阳台或新建阳台实现平层入户。严禁通过板式阳台实现平层入户。

四、既有多层住宅加梯项目需要规划审批吗?

答:不需要,根据沪规划资源建〔2020〕377 号文,在老旧小区内独立或依附建筑增设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属于改善居住条件的设施,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方案公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申请人可直接办理后续建设相关手续。

五、电梯现场管理人员与施工铭牌项目管理人员不一致怎么办?

答: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开工信息报送的内容来实际填写施工铭牌内容。

六、加装电梯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是否要做到到岗履职?

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内容来源:上海普陀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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