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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1000平方米以下商超办证要求!《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本月出台
周到2023-09-08 18:05:15
上海取消1000平方米以下商超办证要求!上海市卫健委今天透露,《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于9月1日正式出台:取消四类许可,按要求或权限取消对餐饮、棋牌室与小型(1000平方米以下)书店、商场等场所的办证要求;精简四类材料,不再要求健康证明、听证意见、遗失声明、纸质证照等;完善四个环节,补充了告知承诺、自查培训、信息公示、一码管理等具体要求;优化四个服务,在全程网办、电子证照、许可撤销、主体资格、材料清单等方面加强指导服务。

公共场所是公共卫生领域数量最多、涉及面最广的监管对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卫生健康部门对美容美发、住宿、游泳、沐浴等公共场所进行发证管理,目前全市持证公共场所共有35000余户,每年卫生许可办件量约13000件。

市卫生健康委不断优化完善许可管理体系,通过取消、压缩、合并部门内部流程,全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已实现当场受理、当场审查、当场决定,公共卫生相关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通过深入听取大型连锁、小微企业、行业协会与基层管理机构的具体诉求与意见建议,市卫生健康委调研组结合实地走访情况开展联动会商,推动精准性发现并针对性解决企业困难,进一步做好许可管理改革的“减”法。 

当好“守门员”,全力保安全。在推动优化许可服务、做好事前“放得开”的同时,坚持放管并重,以依法治理、有效监管作为简政放权优化许可的坚强保障,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管得住”措施。 

结合全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大量使用、市民对饮用水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经验等公共卫生管理实际,市卫生健康委先后推进制定了《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并率先推进制定《上海市消毒管理办法》。 

与此同时,锁定对群众健康影响大、社会危害度高的关键风险点与监管难点,持续固化全链条监管手段,完善公共卫生风险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全面兜牢公共卫生安全底线。

上海市卫健委副主任、市疾控局局长张浩表示,

市卫生健康委持续推进“智慧卫监”一期信息系统建设,依托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探索推行以数据监测、远程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接触式监管”,完善公共卫生违法行为预测预警和监控机制。加强全市公共卫生监督“一网统管”,推进全生命周期卫生数据的一码统管,推行游泳、住宿场所卫生的在线监测与监控,提高“高效处置一件事”水平,强化公共卫生重大风险防范能力。

本次《办法》适用于哪些公共场所?

《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本市对下列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

(一)宾馆、旅店、招待所;

(二)公共浴室、足浴、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包括卡拉OK歌厅)、音乐厅;(四)游泳场(馆);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店)、书店;

(七)候车(机、船)室。

本次《办法》对公共场所卫生的行政许可范围有哪些优化?

一是结合本市监管实际并对标其他省市有关规定,经充分论证,将商场(店)、书店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经营面积下限值由300平方米提高至1000平方米。

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2016〕12号),取消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核发卫生许可证。

三是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适用的公共场所范围,取消对棋牌室核发卫生许可证。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陈里予

作者:陈里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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