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历史存量违建如何消除?他们这么做
上海虹口2023-09-29 16:15:41

拆违治乱作为城市更新建设的先手棋,不仅关乎城市品质,更涉及民生福祉。今年以来,四川北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区城管执法局的指导下,加大开展“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公共空间”宣传活动,多措并举清除辖区内历保建筑存量违建,并取得了违建治理工作新成效。截至目前,已累计拆除存量违建27处约400平方米,消除多处安全隐患,在保障民生安全的同时进一步优化街道营商环境,树立良好对外形象。

四川北路街道是典型的老旧城区,住宅类型以旧式里弄住宅、历保建筑居多。由于居住环境条件有限,很多居民“螺蛳壳里做道场”,通过搭建违章解决居住、洗浴等实际困难。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管理和居民现实需求的矛盾日益凸显,历史存量违建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违章建筑不能一拆了之,要权衡依法行政和合理行政,既要考虑法治也要考虑民生问题。”四川北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范冬耀表示,违章建筑留存的历史原因众多,拆违前夕,执法队员实地走访排摸情况,根据每家每户的实际情况建立“一户一档”,通过约谈房东、当事人的方式找到突破点,继而拆除违建,恢复建筑原貌。

在今年五月的日常巡查中,执法队员发现某处历保建筑小区天井里搭出了违建。经了解,该处违建中居住着一名来沪务工人员,平日里靠打两份工维持生计。一旦拆除违建,他将陷入无处可住的窘境。了解情况后,执法队员采取柔性执法、疏堵并用的方式,一方面向当事人宣传违建带来的危害,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多个部门,为其寻找放置行李的临时仓库。最终,当事人选择住回公司宿舍,违章也被顺利拆除。

无独有偶,在近期例行日常巡查中,执法队员发现位于四川北路2088号天兴百货顶楼存在历史存量违建,经街道社区管理办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多番沟通,物业方意识到违建的危害性,同意配合拆除。9月27日,这处面积高达200平方米的存量违建启动拆违,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

拆除前

拆除后

此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也十分重视信访投诉件的处置,尽可能在顾及民生问题的前提下拆除违建并化解信访矛盾。在近期接收到的信访信件中,执法队员得知,山阴路某弄一户居民擅自拆除三楼斜屋顶瓦片改建平台扩大私人空间,引发邻里不满。而此前两户居民因房屋漏水问题积怨已久,导致当事人“消极”对待,使得案件推进十分缓慢。

拆除前

执法队员从法理、情理和党性纪律多方入手,逐步让当事人意识到违建的错误性和危害性。最终当事人同意自行拆除违建,恢复原样。在后期处置中,执法队员还主动帮其落实施工队和对接房屋管理部门,让其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完成了违法搭建的整改,同时房屋管理部门也帮忙彻底解决了漏水问题。两户居民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据了解,消除历史存量违建作为今年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四川北路综合行政执法队还联合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历保建筑,探索建立承租人变更机制,即承租人过户只能经城管执法队、物业公司、虹房集团和区房管局现场核实后,在没有违章的前提下才能进行。今后,以这项机制为抓手,逐步把历史遗留的违章拆除。这项机制将于十月执行。

作者:张城凯
选稿:张丹洋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