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10月1日喜结良缘 上海浦东迎来涉外婚姻登记的首对新人
东方网2023-10-01 13:06:21

东方网记者柏可林、项颖知10月1日报道:10月1日上午,来自香港的林小姐挽着上海浦东居民夏先生一起来到位于浦东新区浦东南路的婚姻登记点。在这个“双喜临门”的日子领到了编号为“900001”的结婚证书,成为浦东试点涉外婚姻登记首日迎来的首对涉外新人。

林小姐和夏先生办理婚姻登记

在上海,原先涉外婚姻登记只能在市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为支持浦东引领区建设,上海市民政局自2023年10月1日起,将一方常住户口在浦东的涉外国人、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婚姻登记工作扩大到浦东新区。从今天起,除了市婚登中心,浦东也可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方便当地居民就近办事,进一步优化浦东营商环境。

今天一早,市民政局副局长高骥就来到浦东调研指导涉外婚姻登记工作。浦东新区民政局也充分做好了人员培训带教等各项准备。记者了解到,他们通过开通预约渠道、优化登记窗口、设置双语标识等措施,提高办证效率,给涉外新人提供温馨、周到的服务。在今天这个特别的日子,新区民政局还为新人举办了以“爱在浦东 见证幸福”主题的集体颁证仪式。

夏先生与林小姐参加活动时告诉记者,今年是他们交往的第四个年头了。“我们本来是朋友,经常一起外出游玩,后来发展成恋人。”夏先生户口在浦东,林小姐也常年在上海工作生活。“结婚登记可以在家门口办理,不必特地去一趟浦西的市婚姻登记中心,对我们而言方便许多。”

集体颁证仪式

温馨而神圣的仪式现场,林小姐动情地对夏先生说:“我决定留在上海,下半生很感谢有你相伴。”浦东新区民政局副局长杜瑾寄语新人表示:“作为浦东改革开放发展的年轻一代的生力军,希望新人经营好自己的小家庭,成就自我、实现价值的同时,为浦东引领区建设贡献力量。”

据悉,黄浦、徐汇、静安、长宁、闵行等5个区2024年1月1日起将展开试点,这5个区的居民明年也可以在本区婚登中心办理涉外婚姻登记了。随着改革持续推进,未来也将会有更多的区逐步纳入试点,进一步方便居民办理公共服务事项。

不少新人选择在10月1日国庆节当天“喜结良缘”

作者:柏可林 项颖知
选稿:曾炟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