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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中的商品运输风险,谁来承担? | 法声昂“杨”㉓
上海杨浦2023-10-13 10:44:59

为更好地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中的落地生根,奋力谱写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杨浦区融媒体中心联合杨浦区司法局,共同制作推出兼具热点时效性、法律服务性和法治思想性的专题普法栏目——《法声昂“杨”》,致力打造展示区域法治建设成就、展现区域法治文化成果的精品佳作。

本期节目邀请到的嘉宾是上海标胜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浦区律师行业党委第一联合党支部书记俞志明,与大家共同探讨话题——网络购物中的运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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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在网络购物时,商品在签收之前或者运输途中受损的风险由谁来承担主要看交付时间,法律上是如何定义交付时间的?

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12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04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一般情况下,网购商品的所有权转移是以交付为时间节点,所有权转移风险也随之转移。网购商品是以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主持人:网络购物付款后商品损毁了,责任由谁来承担?

律师:一般情况下是由卖方来承担责任,顾客虽然已经付款,但商品仍处于卖方的控制当中,未交付给顾客时,商品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卖方。所以在交付前,商品毁损、灭失的一般由卖方承担责任。交付之后才由买方承担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是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由于买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没有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交付,买方承担自违反约定时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但此时也不会影响到卖方未履行合同约定,买方请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主持人:在网络购物时,买方因商品质量问题拒绝签收商品,若此时商品发生损毁、灭失的情况,风险由谁来承担?

律师:因为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导致不能实现买方的合同目的,买方可以拒绝接受商品或者解除合同。买方拒绝接受商品或者解除合同的,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如果商品有质量问题,首先要收集整理证据,我们可以拍下商品各个角度的照片,保留与卖家沟通的聊天记录,聊天记录中要清楚地说明卖家所发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其次向卖方表达合理诉求,例如退款、退货等;再次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以相关证据来证明退货请求,交易平台应根据买卖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裁定;最后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商家以及网络服务平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主持人:快递员将商品送至快递代收点,商品在代收点出现损毁、灭失的情况,责任由谁来承担?我们可以向代收点主张赔偿责任吗?

律师:如果经买方同意将商品放至代收点的,商品发生毁损的风险由买方承担,若代收点提供的是有偿服务,相关风险由代收点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32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商品在菜鸟驿站毁损、灭失了,我们可以向菜鸟驿站主张赔偿责任。快递公司与菜鸟驿站交接商品时,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买方,并且告知商品到达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同时要征求买方的意见,是否同意将商品放在菜鸟驿站以及是否愿意自行到菜鸟驿站收取商品。若买方不愿自行到菜鸟驿站收取商品的,菜鸟驿站应当代替快递公司完成最末端的配送义务。因为快递公司与卖方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快递公司有义务将商品按照快递单上的地址进行配送,快递公司未经买方同意将商品放在菜鸟驿站属于违约行为,所以不管快递公司与菜鸟驿站之间如何约定,买方未授权菜鸟驿站代替自己收取商品,即使商品放在菜鸟驿站,也不能视为已经合法、有效地送达。在这种情况下商品损毁、灭失的,买方是可以要求快递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问律答”

在网络购物时,

遇到商品损毁、灭失等情况,

买方应如何保护

自身的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我们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是接受服务的时候,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销售者、服务者请求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二是在签收快递时,应当场查验所购买的商品是否完好无损,如果有问题要注意及时拍照保留证据,尤其在购买贵重物品时,务必要当场查验保留证据,将损失降到最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3条规定:“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买卖双方发生纠纷无法协商的,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地以及合同履行地(买方所在地)法院都可以受理该纠纷。

选稿:蒋昕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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