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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舞研艺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再因违反《广告法》被查处 近两年六次被罚
中国质量报2023-10-16 21:14:10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舞研艺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据悉,2023年6月22日,当事人委托个人设计制作了含有“舞研国际舞每年有大批优秀学员成功考上北体、北舞、武体、南体等体育舞蹈知名学院。刘同学,山东省第11名。郑同学,安徽省第12名”“2022届刘同学江西省统考第一名等”“2020届江同学宁夏统考第一名等”“2023届吴同学安徽省统考第一名等”“一定让你突飞猛进,考上自己梦想的大学”等内容的宣传用语。此网站通过百 度营销进行推广,推广费用为188.33元。当事人网站中发布的违法内容均由同一人制作,公众号内容陆续更新发布。当事人与制作人之间均未签订书面合同与协议,期间当事人支付制作人页面广告制作费用别为525元,有收据为证。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依法对当事人罚款3566.65元并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这已经是近几个月内该公司第二次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被处罚了。据天眼查,今年6月,该公司被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621.3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事由:经查,2022年2月20日,当事人委托个人设计制作了含有“全程无忧 直达本科,学员考入北舞、民大等知名院校;省考学院勇夺第一名,一举拿下多个好名次.....来舞研脱胎换骨专业能力突飞猛进,来到舞研艺术学校,就有收获。她们已经站在了成功的起跑线,选择舞研迎接全新的自己”等内容的宣传用语,并发布于当事人百 度官网页面;此页面通过百 度营销进行推广,推广费用为524.26元。当事人微信公众号“舞研艺考总部”、“舞研艺考男班”、“舞研国标舞”、“舞研附中艺考总部”中发布的违法内容均由同一人制作,公众号内容陆续更新发布,每两到三天左右发一次。当事人与制作人之间均未签订书面合同与协议,期间当事人支付制作人页面广告制作费用别为200元,有收据为证。

截图来源:天眼查

此外,在2022年和2021年,该公司也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四次被罚,罚款金额分别为2500元、10117.55元、26619.32元、2000元。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舞研艺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注册资本114.2857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薛思科。据该公司官网介绍,舞研艺考隶属于北京舞研艺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简称舞研,是国内集团型艺术类教育领军企业,业务涵盖舞蹈艺考、舞蹈考研、舞蹈附中、少儿舞蹈、音乐艺考、音乐考研、舞蹈教资等多个培训项目。舞研艺考各大校区均拥有独立校园,实行全封闭的管理,配套百余间专业舞蹈教室、45间多媒体文化教室及30余间音乐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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