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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快评| “紫薯非红薯”拷问“绿通”政策严肃性
东方网·东方快评2023-10-18 10:16:04

10月16日,河南南阳大货车司机李先生投诉称,其驾驶大货车从江西南昌和湖北鄂州下高速时,收费员认定车上装的紫薯属鲜活农产品,不收过路费;但从湖北襄阳宜城市南营下高速时,却被收了900元过路费。对此,湖北交投襄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南营管理所相关负责人回应上游新闻时明确表示,紫薯不是红薯,不在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虽然红薯不收费,但紫薯不是红薯,我们照章办事。”(10月17日《新闻晨报》)

同一辆运输紫薯的大货车,在通过高速公路不同站点时,却被遭遇迥然不同的待遇:前两个站点认定紫薯为“鲜活农产品”,给予其免收过路费的“绿通”待遇;但在经过湖北南营所站点时,却被认定为非“鲜活农产品”而征收了过路费。同样货物遭遇迥然不同待遇,不仅让当事人一脸懵圈,就连众多围观者也是大惑不解。“紫薯非红薯”?不同收费站对同一“绿通”政策理解不一、执行各异?

据了解,我国在高速收费站设立专用通道口,对包括整个货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时执行减免通行费的“绿通”政策,此举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制发通知,最早实施于1995年,其依据是执行《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需求,被纳入减免范畴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也在不断扩容、增多。

查阅最新版《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红薯赫然列入其内,而紫薯并不在目录范围。由此解读,南营所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所称“虽然红薯不收费,但紫薯不是红薯,我们照章办事”的话,并非虚言。同时,据介绍,之前“樱桃”也不收费,但与之相近的“车厘子”却收费,此事也曾引发争议,目录更新后争议消除。这位负责人由此表示,也许目录再次更新,红薯和紫薯的争议就会没有。

哪些农产品可以入选免收过路费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相信有关部门会有所“标准”依据。也许,紫薯和红薯虽同属于甘薯类(番薯类)食物,但因前者价格相对较高,种植范围小,不大属于“大众化”食物,故将其排除于“绿通”之外。但在笔者看来,为消除民众误解特别是货运司机疑虑,在《目录》制定时可否对此标注出一些辅助性说明,亦或是将未被纳入目录的相近农产品品种列入“负面清单”,以方便厘清边界、规避混淆,更便于政策执行。

围观此案,更需回应的就是同属高速公路收费站,但在具体执行“绿通”政策时却操作不一。在笔者揣测,放行者或本着执行政策“人性化”的要求,对《目录》给予“列举式”理解,将紫薯以“甘薯类”作触类旁通的参照式执行,尽可能回应货车司机诉求,以充分体现“绿通”诉求;而收费者则是忠实执行《目录》,不以“变通”毁规则。对后者无可厚非。但这种在政策执行层面的迥然不同,无疑会引发民众质疑,而且会势必消解政策本身的严肃性。在尽可能回应民众诉求的前提下,充分彰显政策善意,并努力减小疑虑、规避争议,维护政策执行严肃性,就当统一政策解读、规范政策实施标准,以确保政令统一、步调一致。

作者: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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