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直击艺术节交易会:12项演艺合作达成共识 多部中外新作集中亮相
东方网2023-10-21 20:01:36

东方网记者包永婷10月21日报道:10月21日,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演出交易会在前滩31演艺中心启幕。来自40多个国家与地区的近500家艺术机构、约1500位代表再次相聚,首日签约成绩亮眼,12项演艺合作达成共识。多部中外新作集中亮相,展现出澎湃活力。

交易会启幕当天签约成绩亮眼,12项演艺合作达成共识。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与土耳其伊斯坦布尔文化艺术基金会、罗马尼亚锡比乌国际戏剧节、意大利艾米利亚-罗马涅大区剧院协会基金会、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等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或战略合作协议,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之际,开辟更广阔的未来舞台。

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演出交易会现场,外国艺术家现场表演

与此同时,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上海大剧院与李音乐经纪公司就俄罗斯莫斯科大剧院歌剧《黑桃皇后》、芭蕾舞剧《斯巴达克斯》签订三方合作协议。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就德国慕尼黑爱乐乐团、新日本爱乐交响乐团、摩纳哥蒙特卡洛芭蕾舞团《驯悍记》、英国阿库·汉姆舞团《重构森林之书》、中国黄若《山海经》等重磅首演项目分别与梶本音乐、日本亚细亚国际交流株式会社、极佳艺术管理公司、阿库·汉姆舞团、黄若音乐项目等相关演艺机构现场签署合作协议。莱音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与蓝人演艺集团签署合作备忘录。

作为艺术节的老朋友,阿库·汉姆舞团执行制作人法鲁克·乔杜里透露,明年秋天将带着《重构森林之书》来中国演出,这是个适合家庭观众的作品。该版本将更多关注气候和环境,以及我们该如何爱护自然,他强调,文化交流非常重要,让人们连接、尊重和理解,并分享彼此的故事。

当代杂技剧《化·蝶》

从杂技剧、舞剧到音乐剧,多部中外新作在交易会上集中亮相,引发海内外参展商、演出机构和制作人的关注和交流。

伴随着《梁祝》的音乐,女杂技演员单凭一只脚尖站在男杂技演员的肩上,演绎着各种优美的姿势,令现场观众折服,赢得热烈掌声。“‘肩上芭蕾’是将中国杂技与西方芭蕾结合,将芭蕾这一足尖上的艺术首次移至人的身上。”广州市杂技艺术剧院总经理兼艺术总监吴正丹现场推荐当代杂技剧《化·蝶》《天鹅》,她也是“肩上芭蕾”创始人之一。

2004年,中国首部杂技剧《天鹅湖》诞生。2023年,杂技剧《天鹅》借助经典芭蕾舞剧《天鹅湖》的戏剧情境,讲述了杂技人的追梦的故事。总导演赵明通过视频表示,“从《天鹅湖》到《天鹅》,虽然是一字之差,完全是一种蜕变,传达了中国人的奋斗、坚持。”

艺术节委约作品郑杰舞蹈剧场《训诫三则·山月》

艺术节委约作品郑杰舞蹈剧场《训诫三则·山月》即将于下周在上海国际舞蹈中心首演。交易会上,该剧部分演出片段分享。郑杰介绍,《山月》是《训诫三则》的第二部作品,故事改编自中国唐代传奇小说《人虎传》,后改编为《山月记》,将由包括他在内的五名舞者共同呈现。

在郑杰看来,《训诫三则·山月》有三个特点值得关注。首先是肢体的情绪,以“三人化虎”——三名舞者饰演一只老虎,展现老虎诡异多变的情绪,直击观众心灵。其次,“求而不得”的现代心灵困境,李征、李征妻和同窗好友袁傪不同的人物命运,揭示了人类“求而不得”的心灵困境,人终其一生,都是与自我的斗争。最后是东方美学中的山月意象,蔓延山月之间的,是惊涛骇浪般的人生情绪。但不管人们如何挣扎,最终还是要泯灭在这山月之间。

此外,天津歌舞剧院先锋舞蹈剧场《色·境》、黄若新歌剧《山海经》、奇人居办事处音乐剧《刺秦》、中英联合制作诗舞剧场《她在四月跳舞》、西班牙Pel星球二重唱音乐会《像鸟一样飞翔》等一一登台推介,带来前所未见的艺术创想。

“我们希望与国内外艺术节、艺术机构联手,推动激活当下全球演艺交易市场,使交易会成为引领全球演艺产业的风向标。”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总裁李明说。

作者:包永婷
选稿:李婉怡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