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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启动,普及《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树立科学保护理念
东方网2023-10-27 15:40:08

东方网记者柏可林10月27日报道:《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已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10月27日,条例施行后的首个“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在复兴公园启动,将持续到11月26日。

现场,爱“沪”野生动物公益市集、《嗨,我的松鼠朋友!》科普艺术课堂等吸引了众多市民游客参观和聆听,进一步增进了市民对野生动物的认知,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野生动物保护观念。同时,活动也是《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施行后首次面向公众的现场宣贯,旨在促进公众对《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了解。

每年11月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

《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本市确定每年11月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的第二周为爱鸟周。因此,今年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是《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10月1日起施行后的第一个“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

今年野保宣传月的活动主题为:“依法保‘沪’野生动物 共建和谐生态家园”,希望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保护成效,增加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理解和认识,动员和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中,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力量。

今天在复兴公园举行的野保宣传月启动仪式上,保护野生动物主题宣传片向公众展示了近几年本市野生动物保护成果及对未来工作的展望;舞蹈表演《朱鹮》带领大家走进了这种珍稀物种的多彩世界,感受它们从濒临灭绝到种群恢复的曲折故事;主办方向儿童医院赠送了绘本《森林是谁的家》;举行了野保专家委员会受聘仪式,专家随后宣贯了《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并与小记者对话,共同发出野生动物保护倡议;沪语童谣《野生动物要保护!》以生动活泼的方式向现场市民游客宣传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参与野保活动

今天启动仪式现场的爱“沪”野生动物公益市集、“沪”野大行动——保护野生动物主题展览、“鸟语花香赞谷锦”优秀摄影作品展示、《嗨,我的松鼠朋友!》科普艺术课堂吸引了不少市民游客参观和聆听。

爱“沪”野生动物公益市集上,上海市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研究中心、上海自然博物馆和上海动物园等单位和机构以展位的形式,通过科普知识学习、宣传普法折页发放、标本展示、游戏互动等多种沉浸式体验,激发市民的好奇心与求知欲,增强市民亲近自然、热爱自然的热情,营造全民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嗨,我的松鼠朋友!》将科普艺术课堂搬进公园,市林业总站的野生动植物科普专家现场讲解小松鼠的生活习性与特征、如何科学对待野生动物,学校老师指导学生现场绘画,以儿童画、素描、创意豆画等展示小朋友脑海中灵动的小松鼠形象。

“沪”野大行动——保护野生动物主题展览和“鸟语花香赞谷锦”优秀摄影作品展示两个活动也吸引了不少参观者。其中,“鸟语花香赞谷锦”优秀摄影作品来自首届光明谷锦·鹭缘摄影比赛,比赛由市林业总站、上海摄影家协会和光明农业发展集团联合主办,共收到来自江浙沪210余位摄影爱好者、爱鸟人士创作的3100余幅摄影作品,主办方从中选择了部分优秀作品,这些表现百鸟争鸣、美丽崇明岛、生态田园和生态绿色农业发展成果的照片将在东安公园、上海植物园、中山公园等3家公园进行巡展。

野保宣传月期间,还将举办“‘碳’城市森林生态,‘知’野生动物家园”科考活动,青少年学生将有机会走进上海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及上海林业综合监测实验基地,完成“提出问题、作出假设、制定实验计划、收集实验数据、得出结论、展示成果”的科考过程,锻炼科学试验和研究考察能力。

今年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由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上海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上海市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和市生态环境局指导,市林业总站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主办。野保宣传月期间,各区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也将组织开展各类相关活动。

(图片来源:绿色上海)

作者:柏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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