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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普法——《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向群租现象亮剑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2023-11-10 16:23:23

群租问题是超大城市治理中的难点和堵点。群租房不仅居住体验不佳,还潜藏消防安全隐患。为此,《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明确禁止将住房用于群租,还对群租有了清晰界定和划分。

《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以原始设计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改建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厨房、卫生间、阳台、贮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和人均居住面积符合本市相关规定。上海市目前暂行的标准是: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此外,条例中还专门加强了监管部门发现和处置机制的衔接,并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出租住房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区房屋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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