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将王羲之《兰亭集序》融入舞蹈编创,原创舞剧《永和九年》首演一票难求
上观新闻2023-11-13 18:27:00

11月10-12日,由上海歌剧院创制与演出的原创舞剧《永和九年》——兰亭集序·舞传亮相上海大剧院。

作为国内首部全景式展现书法作品传世历程的原创舞剧,该剧从编舞、叙述、舞台设计等各个方面紧扣王羲之的名作《兰亭集序》。

自发布以来保持高人气,三场演出票早在首演前一周便全部售罄,新开的加座也很快被抢光。

《永和九年》现场。

体若游龙、袖如素霓,足尖墨舞兰亭,尽展风流雅韵。

以序中名句作为舞剧篇章主题与情感推进的线索,采用抒情与叙事相结合的手法,将书法气韵、文人情怀融入舞蹈的编创,透过“天下第一行书”诞生至今的千年历史画卷,赞颂中华传统文化的伟大创造。

舞台之上,山雾缭绕、竹影朦胧,舞台光影营造出似真似幻、旷达高远的意境。


一群襟袂飘飘、谈笑自如的文人雅士如从画卷中走来,借笔墨传情,以手足达意。曲水流觞、爱鹅浮游、仙鹤环伺、放浪形骸,观众被带入“永和九年”会稽山阴的兰亭,感受酒酣意畅间,王羲之对生命的哲思。

作为“天下第一行书”,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以其独特的魅力和卓越的艺术地位成为历经千年的中华传统文化瑰宝。



上海歌剧院副院长季萍萍介绍,“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是《永和九年》最核心的主题,也是我们上海歌剧院创排这个舞剧的初衷。因此,我们无论在戏剧结构上、舞蹈编排上,还是舞美服化等各个细节上,都无一例外地为这个主题服务。”


导演、编舞王亚彬则表示:“这次的《永和九年》打破了观众对舞剧的惯性想象。既跳脱出常规的讲故事,也不全然是近年比较流行的诗意表达,而是希望兼顾抒情性与叙事性,将诗化的意境与戏剧情节的推进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我们通过梦境、旁白、戏中戏等手法的综合运用,让一段跨越千年历史的传承故事变得更为生动精彩,也让人物情感脉络表达得更为清晰明朗。上半场以抒情的手法、诗化的气质、唯美的舞台还原生动的‘兰亭’卷轴,下半场则以极具张力的艺术处理讲述‘兰亭’传扬于后世的故事。”王亚彬说。


舞美设计沈力、灯光设计任冬生、多媒体设计胡天骥组成的黄金三人组,为《永和九年》打造出一个高旷脱俗、风流雅致、极具魏晋气质的浪漫舞台。数块错落有致的幕屏在推移、旋转、组合、分离之间,配合多媒体的变幻,巧妙构建出丰富多变的戏剧时空。


竹林幽幽、流水潺潺的兰亭;大幅的《兰亭集序》卷轴;威严肃穆的大殿……伴随着上海歌剧院舞剧团的演员们不断变化着的身姿、队形、和肢体语言,在光影与舞蹈之间给予观众极大的审美意趣。

服装设计吴蕾和人物造型设计贾雷则让舞者们以身舞“墨”,以袖代“笔”,与绚烂舞台化成墨色与斑斓的交响。


天青、苍绿、黛蓝、绛紫、妃红……无论一众群贤的鲜明色彩,还是王羲之象征着高洁纯粹的月白之服,皆勾勒出今人想象中最为美好的魏晋风雅。


作曲家吕亮谱写的舞剧音乐,在指挥家张诚杰执棒的上海歌剧院交响乐团演奏下,悠扬的古琴、清脆的竹笛、空灵的箫声,在宽厚的弦乐映衬中为作品营造出清雅的意境。

张诚杰带领乐队艺术家们展开排练。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