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青岛城投发布2023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发行额为10亿元
中国质量报2023-11-16 15:34:08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 11月15日,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发行人”)披露2023 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发行起始日为2023年11月17日,发行期限为1年,发行额为10亿元。

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期短期融资券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期限为1年期,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与存续期管理机构均为国家开发银行。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A。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余额927.46亿元人民币和13.5亿美元。发行人本部直接债务融资余额 723.82亿元人民币,其中短期融资券10亿元,中期票据205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117.5亿元,一般公司债241.9亿元,私募公司债149.42亿元;发行人子公司香港国际(青岛)有限公司境外债余额13.5亿美元;发行人子公司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余额75亿元人民币,其中一般公司债35亿元、私募公司债40亿元;发行人子公司青岛城乡建设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余额123.64亿元人民币,其中超短期融资券7亿元,中期票据13.6亿元,一般公司债20亿元,私募公司债10亿元,ABS 73.04亿元;发行人子公司青岛城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余额5亿元人民币,为中期票据。

另外,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为10亿元,拟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有息债务,降低融资成本,增加公司现金管理灵活性。

(文中图片均来源于上海清算所)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