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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办公楼禁止未成年人通行?警示标牌已撤
“上海虹口”微信公众号2023-11-24 21:27:00

昨天(11月23日),上海虹口微信公众号报道了四川北路壹丰广场设置“办公区域,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的警示标牌,引起广大网友热议。

有部分网友认同物业管理方做法,认为警示牌虽然不近人情,但是为了孩子安全考虑,可以理解。

也有人认为物业的管理方式简单粗暴,没有考虑未成年人的感受,有歧视之嫌。

更有网友给出客观的分析和建议。

新闻报道发出后,同样也引起区内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当天下午,区未保办、区教育局、四川北路街道、四川北路派出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马上赶赴现场,核实情况,责令广场物业负责人当场撤掉违规告知牌,承诺不再出现此类情况。

今天(11月24日)下午,区未保办再次牵头多部门约谈物业管理方,就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普及教育。物业方面做出承诺,不再摆放“未成年人不得入内”警示标牌,同时加强安全管理,与周边学校建立联系,采取更合理有效的措施,切实履行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

四川北路街道表示,将持续关注学校周边及广场附近交通治理情况,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后续也将通过儿童友好街区建设,加大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营造和谐的交通氛围。区教育局未保中心负责人则表示,将提醒广场周边学校加强学生安全知识教育,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至合律师事务所汤文旦律师认为,物业管理方为了减轻公共场所管理难度,以一块“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的警示牌限制未成年人进入该公共管理区域,显然是不妥的。即便设置警示牌,物业管理企业也不能规避公共场所安全管理保护的义务和责任。希望物业企业还是要从加强安保措施上下功夫,而不是下”一刀切”禁令。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孩子不光是家庭的希望,更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共同关爱。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培养孩子不是一朝一夕,政府、学校、家庭要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社会各界也要提升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认识,用看得见的行动为他们带去温暖。

(原题为:《“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牌子撤了!》)

选稿:郑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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