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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的通告
中国质量报2023-11-29 15:30:25

2023年,青海省海南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持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针对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和影响创新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营商环境,助力海南经济高质量发展,累计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3件,其中商标侵权案件8件、专利标注不规范案件5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兴海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兴海县昌盛服装店销售假冒“耐克” 运动鞋案

2023年9月2日,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在查办西宁城东小商品批发城一店铺经销假冒“耐克”运动鞋犯罪案件中,发现位于兴海县子科滩镇南大街86号的兴海县昌盛服装店从该店铺购进过假冒“耐克”运动鞋,遂将该案违法线索移交兴海县市场监管局核查处置。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5月至2021年3月分4次从该店铺购进价值达17060元的“耐克”运动鞋。截至案发,已销售331双,店内未销售的35双被该局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查封扣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2023年10月19日,兴海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1.没收假冒“耐克”运动鞋35双;2.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贵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贵南县国潮男装店销售假冒“耐克” 运动鞋案

2023年9月11日,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在查办西宁城东小商品批发城一店铺经销假冒“耐克”运动鞋犯罪案件中,发现位于贵南县茫曲镇新城商业步行街B栋101的贵南县国潮男装店从该店铺购进过假冒“耐克”运动鞋,遂将该案违法线索移交贵南县市场监管局核查处置。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6月至2022年2月分2次从该店铺购进46双假冒“耐克”运动鞋,货值金额5060元。截至案发,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2023年10月25日,贵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罚款644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3.同德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同德县玉热尔服装店销售假冒“耐克” 运动鞋案

2023年9月11日,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在查办西宁城东小商品批发城一店铺经销假冒“耐克”运动鞋犯罪案件中,发现位于同德县尕巴松多镇巴塘步行街的同德县玉热尔服装店从该店铺购进过假冒“耐克”运动鞋,遂将该案违法线索移交同德县市场监管局核查处置。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月至2021年11月分16次从该店铺购进280双假冒“耐克”运动鞋,货值金额13735元。截至案发,已销售274双,剩余6双被该局依法予以查封扣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2023年9月21日,同德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1.没收假冒“耐克”运动鞋35双;2.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4.共和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黑马河丰彩化妆城销售专利标注不规范商品案

2023年10月18日,共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共和县黑马河镇的黑马河丰彩化妆城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发现该店销售的潘婷中华神皂上只标注专利号,未标注专利权类别。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销售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商品的违法行为。2023年10月20日,共和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责令停止销售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潘婷中华神皂的处理决定。

5.共和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石乃亥镇露丝日化百货商场销售专利标注不规范商品案

2023年10月18日,共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共和县石乃亥镇的露丝日化百货商场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发现该店销售的思露兰胶原蛋白植萃亮肤光感面膜上只标注专利号,未标注专利权类别。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销售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商品的违法行为。2023年10月18日,共和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责令停止销售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思露兰胶原蛋白植萃亮肤光感面膜的处理决定。

6.共和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共和随美日化店销售专利标注不规范商品案 

2023年10月18日,共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共和县石乃亥镇的随美日化店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发现该店销售的泉希雅男士净爽清透三件套上只标注专利号,未标注专利权类别。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销售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商品的违法行为。2023年10月18日,共和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责令停止销售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泉希雅男士净爽清透三件套的处理决定。

7.贵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贵南县贝勒椰奶茶店销售专利标注不规范商品案

2023年10月24日,贵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贵南县茫曲镇北垣路的贵南县贝勒椰奶茶店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发现该店销售的酸奶杯纸杯上只标注专利号,未标注专利权类别。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销售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商品的违法行为。2023年11月2日,贵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责令停止销售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泉希雅男士净爽清透三件套的处理决定。

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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