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共享就诊信息,上海武汉厦门三家医院试点电子健康卡跨省通用
澎湃新闻2023-12-04 15:19:00

外地患者在上海就医是否能“一卡通用”?跨域就医是否能“一卡通行”?

12月1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指导,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和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主办的“一卡在手、健康随行”医疗机构电子健康卡跨域主索引服务与多卡(码)协同便民服务应用现场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举办。

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以电子健康卡跨域主索引为技术核心,率先落地试点患者主索引标准统一建设。本文图均为澎湃新闻记者 陈斯斯 摄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此次会议中获悉,近年来,国家发布了一系列卫生健康政策文件,要求普及应用居民电子健康卡,提出建立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主、其他证件号码为补充的唯一主索引,推动“一卡通用”,明确国家建成电子健康卡跨域主索引服务系统,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院内患者主索引标准统一。

国家卫生健康委方面表示,标准化患者主索引,可支撑实现院内多卡协同服务,居民不再需要每到一家医院就办一张就诊卡,只要有电子健康卡,就能在不同医院一卡通用。经过一年多的筹备,国家卫生健康委选取了上海、武汉、厦门为试点城市先行先试,率先更新索引体系,试点跨域互联,积极推进国家患者主索引统一的整体目标。

其中,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作为上海地区首发试点单位。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和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的统一指导下,该院以电子健康卡跨域主索引为技术核心,率先落地试点患者主索引标准统一建设。

在仁济医院门诊室,医生打开患者信息系统,就可以查阅到一连串由数字和英文字母组成的“国家电子健康卡ID”,这一ID即国家推出的患者主索引ID,可以关联患者在该院的就诊、检验和检查、病历等信息。

医生打开患者信息系统,就可以查阅到“国家电子健康卡ID”。

“过去,我们采用的是医院内部的患者索引ID,而目前都已经换成了国家统一的患者主索引ID,今后患者前往全国任何一家医疗机构,都采用这一全国通用的ID。”仁济医院信息中心副主任邵维君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患者主索引ID的统一,对于老百姓来说,尤其是对跨省、跨域就医的老百姓来说,有着非常大的便利。

“过去,各大医疗机构患者索引不统一,一名患者如果在上海就医,他所有的诊疗数据,只能在上海的医疗机构进行共享,一旦到了别的省市,就需要形成纸质档案前去就医,医生才能掌握患者在上海的诊疗情况。而今后依托患者主索引ID,就可实现跨机构、跨省的检验检查互通共享,在仁济医院也可调阅省外患者的历史报告结果,切实方便患者就医。” 邵维君介绍。

当前,仁济医院在上海的四个院区都已经实现了使用国家统一的患者主索引ID,同时将在全国率先与武汉中心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实现“跨域互联”。

“这就意味着一名在武汉中心医院就诊过的患者,如果要来上海仁济医院看病,不需要到院办理就诊卡,可直接使用自己的电子健康卡进行就诊,患者也可以直接通过电子健康卡完成缴费、取药、检查检验等一系列就医流程。在未来,通过国家平台的搭建和推广,甚至可以实现仁济医院医生可以直接调阅患者在武汉当地的就诊记录。”邵维君解释称。

邵维君进一步透露,除了仁济医院在上海的四个院区外,接下来,位于浙江和江苏的仁济医院宁波医院、仁济医院南通医院也将会推动患者主索引标准统一建设,打通跨省就医的难点,“这项工作的落地,可以极大缓解门诊就医拥挤、排队时间长等痛点难点问题,也可以进一步推动医疗联合体信息化建设。”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