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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人行道成了“波浪路”!相关部门答复说……丨民情直通车
今日闵行2023-12-05 14:06:36

有市民反映,平吉路250号附近的人行道坑坑洼洼,好几个小朋友路过摔倒,十分很危险,希望管理部门将该路面重新整改,保障路过行人的安全。

相关回应

对此,闵行区融媒体中心记者11月30日电话连线了古美路街道建管中心(房管所)副主任黄欣韡。

据介绍,由于该段道路上的香樟树在生长过程中,根系过于发达将路面拱出来了,造成路面的凹凸坑洼,针对这种情况,他们已经第一时间联系了道路养护部门,对该路段的树根进行处置,同时对路面进行重新铺装,目前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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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路面已经整修完成

黄欣韡表示,目前,街道已经对辖区内的人行道进行排查,下一步将对辖区内存在此类现象的人行道进行整治。

那么市民如果因为道路破损受到损害责任应该如何划分呢?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上海大沧海新闵律师事务所张玲律师

她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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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上海大沧海新闵律师事务所

树木根系发达导致路面坑洼相关部门及时排查整治

如果市民因为道路破损受到损害责任如何划分呢?

张玲律师表示,这个问题属于公共道路管理瑕疵致害责任问题。一般遇到这种情况,要看道路瑕疵形成的原因,道路瑕疵形成的原因是多种的。

如果是,道路本身存在瑕疵,例如路面凹坑、公路隔栏设计不合理、道路未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等;或者是相关部门或单位的管理不当导致瑕疵,例如施工单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防护措施等。

责任主体:涉及养护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公路管理机构、镇政府等

如果是第三人行为引起瑕疵,例如公路窨井盖被他人移位、在公路上晒谷引发交通事故等;如该行为人能予明确,可以将第三人与相关部门或单位一并起诉,由第三人承担过错责任,相关部门或单位可能承担补充责任。

(图片由“今日闵行”授权)

选稿:倪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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