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黑龙江省北安市市场监管局搭建好“三个平台”持续推进专利产品备案工作
中国质量报2023-12-06 11:14:34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推动专利在产品端、产业端转化见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期,黑龙江省北安市市场监管局深入企业推进专利产品备案工作。

搭建“规范建设”平台,注重分类推进

专利产品备案是一项促进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认定”的原则,采取专利产品备案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两步走”的方式,可以先进行专利产品备案,然后再根据产品备案和数据积累情况进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

搭建“技术数据”平台,注重政策协同

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在企业备案过程中,试点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全年开放,分时间节点进行填报和认定。该省为进一步调动企业积极性,将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纳入《黑龙江省关于扶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的若干政策措施》中,鼓励企业做好专利产品备案,对完成专利产品备案并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达到一定数量给予相应的奖励。

搭建“政策宣传”平台,注重持续发力

该局结合实际通过实地走访,积极深入企业中,广泛开展政策宣讲、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培训及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指导工作,广泛发动企业积极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同时认真做好收集和反馈备案中的问题和建议。

截至目前,该市企业通过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已备案专利产品23个,关联专利40余件。

(供稿:黑龙江省黑河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