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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制度创新成果发布:共保共建,探索跨界饮用水源联合保护机制
绿色青浦2023-12-12 13: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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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来看看这些案例都有哪些亮点和成效:共保共建,探索跨界饮用水源联合保护机制

一、案例背景

示范区成立之前,沪浙两地的水源保护区受限于省界,并未实现边界的衔接和标准的统一。2022年,两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示范区执委会联合签署《加强示范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工作备忘录》,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体管控机制的通知》,以示范区跨沪苏浙两省一市的饮用水水源地联合保护为重点,探索跨界饮用水水源联合保护机制。

二、主要做法

(一)饮用水源保护区协同优化调整

上海市与浙江省同步启动示范区范围内上海金泽和浙江太浦河嘉善水源地协同优化调整工作。双方技术团队互相衔接,根据“应保尽保”的原则,突出共保共建,一级保护区范围更加系统完整;根据新规范的技术要求,突出科学精准,进一步优化二级保护区范围。

(二)建立示范区共同决策联席会议制度

两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共同决策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控制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安全风险,稳定提升水源地生态环境质量。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三级八方生态环境部门组成,下设工作协调小组和工作联络小组。并规定了议事规则和程序,会议实行轮值制,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由轮值方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印发,交办相关部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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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持续深化细化实施配套制度

一是建立日常沟通协商制度,采用轮值方式,由轮值方区政府分管领导轮流担任召集人;下设工作协调联络组,负责具体联络事宜。而是两区一县建立联合监测工作机制,成立联合监测工作组,根据示范区饮用水水源地及沿线现有水质监测站点位置及监测指标,加强对水源地水质联合监测,实现示范区内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共享。依托示范区预警监测体系已建设的自动监测站点,建立联合预警机制,以有效应对重要河流水质异常情况。三是进一步明确规范联合执法履职行为及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履职重点和履职方式,包括跨联合执法机制、应急联动机制、线索移送机制、联合培训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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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跨界饮用水源保护协同立法

两省一市、两区一县政府通过签订各种形式的合作纲要、合作协议等,明确各地方的责任与水环境治理的范围与权限。同时,通过跨区域环境合作设立完备的法律依据,形成具有约束力的合作机制,执委会会同两省一市共同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形成了《示范区饮用水源协同保护若干规定(建议稿)》,探索协同立法路径。《若干规定(建议稿)》侧重协同和落实,既体现两区一县立法共性需求,又兼顾个性化立法需求,包含十个章节,制定了五十三条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为有效破解“上游保护下游污染”问题,优化示范区饮用水源保护执法,探索法治依据。

三、工作成效

(一)污染源监管

两区一县共同对太浦河排污口进行摸排,形成太浦河排污口清单目录,包括排污口类型、排污种类、排污口位置等,为下一步排污口联合监管和协同整治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全面加强太浦河流动污染源联合监管,共同开展船舶码头等污染防治检查船舶污染物接受转运处置落实情况检查、船舶污染应急处置演练等,进一步增强太浦河船舶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和污染应急处置水平。太浦河沿线现有10家港口码头全部配备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垃圾桶、生活污水桶、油污水桶),具备靠港船舶送交的各类污染物“应收尽收”能力。

(二)联合监测

青浦区环境监测部门作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召开2次示范区饮用水水源地联合监测会议,成立示范区跨界饮用水水源地联合监测工作组,联合开展具体监测点位排摸,协调推进示范区饮用水水源地水体联合监测各具体事项,在“统一断面、统一指标、统一时间、统一频率、统一方法”前提下,进一步明确了实验室样品检测时间,现场采样混样分装流程。示范区成立以来,青吴嘉三地环境监测部门已太浦河的汾湖大桥、嘉善饮用水水源取水口、金泽水源湖开展了 4 次联合监测。

(三)联合预警

全面开展太浦河沿线饮用水源预警监测体系建设试点,探索实现一体化示范区内太浦河及其主要支流特征污染因子在线预警监测。目前两区一县生态环境部门已编制形成了《太浦河特征因子预警监测体系建设方案》,初步建立了预警体系,在特征污染因子产生及排放重点区域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结合太浦河沿线饮用水源地分布特点,合理设置在线监测预警断面,共设置8座特征污染因子在线监测设施。

(四)保障供水

嘉善县和上海签订了《关于太浦河饮用水水源省际协作及嘉善应急水源合作框架协议》,在嘉善饮用水源发生突发事件无法供水时,上海方面向嘉善提供21万吨/日反向供应原水,作为嘉善应急备用水源,从而增强了嘉善县备用水源保障能力。2023年6月,与上海金泽水库顺利开展了反向供水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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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验启示

两省一市依托示范区已建立的联合河湖长制等机制,推进示范区饮用水水源地协同保护;共同开展示范区饮用水水源地协同保护法规调研,积极推进示范区太浦河跨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协同划分方案的联合制定、联合报批,加强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体管控;加大太浦河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和联合保护力度。

此外,两省一市进一步加强水源地及干支流水质监测站点的统筹布局和联合监测,建立健全跨界水源地自动预警体系;加强示范区饮用水水源地及干支流生态环境保护有关信息共享,形成的一系列跨界饮用水源联合保护机制,为国家其他毗邻地区提供了试点示范。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先手棋和突破口。示范区挂牌成立四年来,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坚持制度创新和项目建设双轮驱动,制度创新实现“从0到1”的突破、“从1到N”的跨越,累计形成136项制度创新成果,多个案例为全国首创,其中38项已面向全国复制推广。12月9日,示范区执委会发布制度创新成果案例,包括“一张蓝图干到底”,一体化编制跨省域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共建环境监测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优化营商“大环境”提升省际“微循环”;一个文件一个章,方厅水院探索跨省域项目审批新模式;证件“联办通取”,让办事群众省时省力;示范区跨省域公交联运机制诠释“跨域无感”;共谋共建共管,全国首个跨省域高新技术开发区落地示范区等12个。

选稿:曾子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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