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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制度创新成果发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优化营商“大环境”,提升省际“微循环”
绿色青浦2023-12-12 13: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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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来看看这些案例都有哪些亮点和成效: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优化营商“大环境”,提升省际“微循环”

一、案例背景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探索项目跨区域一体化管理服务机制,统一项目管理平台,一体化示范区项目在统一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

2020年9月,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授权示范区执委会行使省级项目管理权限,按照两省一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统一管理跨区域项目,负责先行启动区内除国家另有规定以外的跨区域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

在此背景下,统一的项目管理平台对实现项目管理一体化的制度创新是十分必要的。原因有三:一是对两省一市的重点项目,尤其是示范区建设的关键项目,如水乡客厅,统一的平台能够实现审批流程精简高效;二是有利于示范区内跨省域投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对于先行启动区内的项目可由执委会统一上报,突出互联互通,突出生态绿色,争取指标单列;三是有利于加强项目后续监管,利用平台大数据能够加强项目统计分析,及时汇总掌握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项目全过程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增强透明度,对各个环节做到可检查、可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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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做法

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复函同意支持建设示范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并明确了示范区投资项目代码中的行政区划代码“310052”。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一体化、共商性、可示范为原则。

(一)明确职责分工,协调互联互通

为确保按时实现与中央及两省一市平台的对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国家信息中心、示范区执委会、两省一市发展改革委、两区一县发展改革部门组成。由示范区执委会牵头,统筹协调做好平台的互联互通,两区一县发展改革部门积极配合实现网络与数据横向联通。

(二)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升改进

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两省一市发展改革委及信息中心,专题研究平台建设方案,先后赴嘉善、吴江、青浦对接学习浙江、江苏、上海省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经验,沟通数据互联互通方式,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方案。

(三)积极沟通协调,及时疏解难点

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研究讨论平台建设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通过分工负责,协同合作,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共同形成合力,确保平台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四)规范运行管理,攻克技术难关

通过电话、微信群或钉钉群等方式构建跨区域运维团队,建立协作运维工作机制,明确运维内容、职责分工、问题处理流程、服务要求,各地平台技术团队根据机制协同支撑解决项目单位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问题。

三、工作成效

2021年底,示范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试运行,行使了先行启动区内跨域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权以及先行启动区使用示范区财政性资金的跨区域投资项目的审批权。截至目前,已完成备案项目4个,平台建设及运营日益成熟。

(一)明确独立运行

平台作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跨区域(省级)子平台,实现与国家信息中心平台直连,独立赋码,以便示范区项目直接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库,争取专项资金扶持。

(二)明确审批权限

示范区内跨省域投资项目,除国家核准的事项外,由示范区执委会负责审批、核准及备案。非跨域项目按照“谁投资谁审批”的原则,两区一县按照各自权限属地审批、核准及备案。

(三)明确流程分工

按照“一个项目、一个路条、分段受理、多地联审、同评互认、联合验收”的原则,立项报批阶段,通过平台实现发路条即“项目领码”,企业可通过平台实现项目登记、项目赋码、立项材料申报等过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阶段,建议按照属地原则,仍由两省一市或两区一县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监、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分段受理、多地联审”,涉及到“占天不占地”的各种评做到“同评互认”,竣工验收阶段,采取“属地验收”和“联合验收”相结合方式。

(四)明确后续监管

按照执委会统一项目管理的要求,利用平台大数据加强自动归集和统计分析,及时汇总掌握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项目全过程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增强透明度,对各个环节做到可检查、可考核。

四、经验启示

作为国内首个跨区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平台具备在线填报、信息交互等功能。同时,结合平台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跨区域投资项目管理各方的工作边界。

宏观上看,建设示范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有利于在示范区进一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一体化示范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实现便捷利企、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有利于降低跨区域投资的制度成本和协调成本,营造无差异、便利化的区域投资环境;有利于统筹区域重大项目建设,完善跨地区市场化配置要素,在国内大循环的基础上畅通省际毗邻地区的“微循环”。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先手棋和突破口。示范区挂牌成立四年来,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坚持制度创新和项目建设双轮驱动,制度创新实现“从0到1”的突破、“从1到N”的跨越,累计形成136项制度创新成果,多个案例为全国首创,其中38项已面向全国复制推广。12月9日,示范区执委会发布制度创新成果案例,包括“一张蓝图干到底”,一体化编制跨省域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共建环境监测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优化营商“大环境”提升省际“微循环”;一个文件一个章,方厅水院探索跨省域项目审批新模式;证件“联办通取”,让办事群众省时省力;示范区跨省域公交联运机制诠释“跨域无感”;共谋共建共管,全国首个跨省域高新技术开发区落地示范区等12个。

选稿:曾子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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