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东方快评|引流广告乱象亟待依法根治
东方网·东方快评2023-12-29 10:11:54

“强制跳转防不胜防”“才关一个又跳一个”“越着急越点错”……当前,引流广告几乎成为各类应用软件中的“标配”,也成为很多用户吐槽的对象。记者近期调查发现,因技术门槛及成本较低,引流广告产业链十分活跃,花样不断翻新,造成了一种“用户不满意,商家也难以精准获客”的“繁荣假象”。(据12月28日《经济参考报》)

借助媒体报道,有消费者吐槽深受“摇一摇”开屏广告干扰,动不动跳转至电商App;有消费者抱怨有的市政交通软件在刷码乘车环节有弹窗广告,降低了通行效率;有消费者称扫码想取充电宝,点击“立即领取”字样后莫名其妙跳到某商业医疗险……这些不仅给用户添堵,更影响了行业发展的口碑,对此亟须重视。

近年来,多地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多次互联网广告领域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弹窗广告“霸屏”、随意跳转、关闭按钮“躲猫猫”等行为,《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先后出台加以约束。但是,引流广告犹如“牛皮癣”一般绕不开、躲不掉。中消协近期维权舆情报告显示,消费者有关“广告体验”负面信息超过7万条。

引流广告乱象需要治理。相关部门当坚持“立规”与“治理”并重。例如,制定更多具有针对性、实操性、技术性特征的细则标准,可以制定关于网络弹窗广告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强化对行业协会、互联网企业的事前合规指引。从治理角度来看,要提升违法网络弹窗广告行为的处罚额度及其他违法成本。

此前中消协就表示,引流广告应“便民”而非“扰民”,相关APP行为必须加以限制与引导。对于相关运营企业而言,应该依法行事。例如,频繁混乱的开屏广告跳转,或许可为消费者带来一定便利,但更多的是导致消费者的反感和抵触,消耗的是用户的好感和信任。于企业而言,应认识到唯有依法,且尊重用户权益,才能够行之长久。

治理引流广告乱象更需要多部门协作。诚如受访专家表示,建立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多方主体参与的协同共治机制,加强源头治理,从广告服务提供者的算法设置、商业逻辑、盈利模式等方面进行前置性监管,防患于未然。事实上,确有必要。也唯有相关部门合力重拳出击,才能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此外,从用户角度来看,防范意识不能缺失。据报道,因“防不胜防”,一些用户通过购买“去广告”软件减少干扰,但这种方式存在一定隐患。如,此类软件通过快速识别App的“跳过”按钮位置,辅助点击达到跳过开屏广告的目的,但需要获取系统底层的权限,这就为手机被控制埋下隐患。对此,就需要多加警惕,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要依法维权。

作者:杨玉龙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