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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后成被告?
上海徐汇2024-01-05 16:34:20

员工离职后另谋高就,

却被原公司一纸诉状诉至法院,

这是为何?

徐汇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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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本在电竞巨头A公司工作,从事某网游的流程开发工作,与A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赵某辞职后,触发竞业限制条款,赵某便向A公司谎报了就职信息。但纸终究包不住火,A公司发现赵某在竞业限制期间,连续多个工作日刷脸进入B公司办公场所,而B公司与A公司有高度竞争关系,故将赵某诉至徐汇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支付违约金。

庭审中,赵某辩称,自己是在前同事介绍下接触B公司,并受B公司邀请,以私人身份参加交流分享会。个人工资及社会保险都是由与A公司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支付、缴纳。

法院经审理认为,无论赵某是否在B公司工作,行为都已经违反了双方在竞业限制协议中所约定的离职后不得从事行为,构成违约。而且,赵某在竞业限制期间,连续多个工作日在工作时间进入B公司办公场所,虽然其没有举证证明他接受的是与A公司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的管理,但与赵某签订合同的公司的经营范围本就包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据高度盖然性原则,法院推定赵某有竞业行为,判决赵某支付违约金并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伴随数字经济的发展,就业形势呈现多样化,越来越多竞争企业为抢夺人才这一“稀缺资源”,与竞业限制义务人建立较为隐蔽的第三方用工关系,从而实现人才引进的目的,以此规避本该承担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徐汇区人民法院提醒,用人单位与招录员工应签尽签《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明确竞业义务人个人保密职责、商业秘密接触权限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培训考核,强化意识培树。

选稿:常善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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