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海通资管迎新“一把手”,“白金分析师”路颖出任董事长
澎湃新闻2024-01-09 09:27:00

在海通证券研究所担任所长长达10年后,路颖正式告别卖方工作,出任海通资管“一把手”。

1月8日,海通证券(600837)全资子公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资管”)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裴长江因工作安排于1月5日离任,即日起,路颖履新董事长。

路颖是证券研究领域里元老级的领军人物,早在2014年就7次获得新财富最佳分析师、摘下了“新财富白金分析师”头衔。同时,路颖也是新财富评选史上第一位同时斩获“白金分析师”和“杰出研究领袖”两项大奖的得主。

公开简历显示,路颖自2000年7月起就职于海通证券,历任研究所高级分析师、首席分析师、研究所行业部负责人、所长助理、副所长、所长,2023年12月起任财富管理委员会副主任,2024年1月起任海通资管董事长。

路颖的研究方向为商贸零售。Wind数据显示,路颖为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2000年加入海通证券研究所从事批发与零售贸易行业研究;2005-2007年连续三年进入《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比“批发与零售贸易行业”前三名;2008年开始,蝉联七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批发与零售贸易行业的第一名,并于2014年获得“新财富白金分析师”。同一年,也就是2014年,路颖升任海通证券研究所所长,2016年,路颖获得“新财富杰出研究领袖”。

此外,裴长江的新动向也已确定。澎湃新闻注意到,2023年7月、9月,海通证券均发布过裴长江转任董秘一职的相关公告。

2023年6月30日,海通证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聘任裴长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2023年9月26日,裴长江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裴长江自取得该证明之日起正式履职,姜诚君不再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裴长江,1965年出生,现年59岁,经济学硕士。裴长江兼任公司财富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裴长江自2013年8月至2023年6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裴长江先后在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并于2014年11月起担任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担任海通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3月起担任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澎湃新闻注意到,海通资管经历多次人事变动后,管理层全部就位。除了路颖刚刚官宣外,2023年12月,海通证券资管发布公告称,王岗被任命为总经理,海通证券资管原总经理李井伟于2023年11月离任,调任至海通期货担任总经理;2023年8月,海通证券资管公告称,左秀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官网资料显示,海通资管是在原海通证券客户资产管理部基础上组建起来的、由海通证券全额出资的子公司,于2012年7月开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亿元,是目前国内注册资本金最大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之一。海通资管经营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包括:定向业务、集合业务、专项业务、QDII业务和创新业务。

海通证券2023年半年报显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海通资管公司的总资产为69.92亿元,净资产为55.30亿元;202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09亿元,净利润0.63亿元。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