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随申行”重磅推出三日票、七日票 不限次乘坐公交、地铁、轮渡
东方网2024-01-23 17:24:01

东方网记者王佳妮1月23日报道:为持续推进上海市公共交通多元化票制探索与发展,上海“出行即服务”(MaaS)系统自去年试点上线19.8元“联程日票”(一日票)后,于近日升级推出三日票、七日票,售价分别为47.8元和85.8元。东方网记者从随申行平台获悉,即日起,市民登录上“随申行”APP或微信小程序,购买并启用“联程日票”,即可在有效时间内不限次乘坐上海地铁、公交和轮渡。老人、小孩同行时,支持为同行人购买联程日票,一部手机也能全家畅行上海。

三日票47.8元,72小时一“票”畅行申城

作为上海市多元化票制的探索和试点,联程日票(一日票)自去年9月上线以来,受到了来沪旅客和本地市民的欢迎。为进一步丰富游客群体在上海市内的便利出行,上海MaaS平台“随申行”上线“联程日票”(三日票)。只需47.8元,无需反复排队购票,即可在3日内畅享公共出行,不限次乘坐公共交通,方便外地来沪游客出行。

七日票85.8元,市内长途通勤更优惠

针对本地市民通勤需求,上海MaaS平台积极补充和完善上海公共交通现有票种结构,推出“联程日票”(七日票),在时间范围内可覆盖市民一周7天的公共出行。工作日长途通勤更优惠,周末还能展开城市“微旅行”,为广大乘客的出行增添了新的选择。

值得一提的是,在联程日票24小时(一日票)、72小时(三日票)、168小时(七日票)有效期内已入站的乘客,出站时如已超过票种的有效期,也可顺利出站,不会产生额外费用。平台将于到期前1小时以订阅消息的形式温馨提示,让乘客出行无忧。

与此同时,如携家人一同来沪,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和儿童可以通过“随申行”平台上的同行人乘车服务,请家人代为购买,支持一日票、三日票、七日票等全票种。一部手机,全家一起畅游上海。

据悉,联程日票(三日票、七日票)还将于近期登陆“随申行”英文版APP,为外籍人士在沪出行带来进一步的优惠与便利。上海市公共交通多元化票制是由市交通委、市大数据中心指导,上海MaaS平台“随申行”协同本市申通地铁、久事公交、浦东公交等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共同推出。后续,MaaS平台还将为市民提供更多优惠的出行服务,持续提升市民和游客对于交通生活数字化转型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随申行”联程日票使用指南

1、“随申行”联程日票有哪些种类,票价多少?

联程日票(一日票):票价19.8元,启用后有效期24小时, 有效期内公交、地铁、轮渡无限次使用。无购买次数限制。

联程日票(三日票):票价47.8元,启用后有效期72小时, 有效期内公交、地铁、轮渡无限次使用。无购买次数限制。

联程日票(七日票):票价85.8元,启用后有效期168小时,有效期内公交、地铁、轮渡无限次使用。无购买次数限制。

2、“随申行”联程日票的适用范围是哪些?

上海市内公交、轨道交通以及黄浦江轮渡(仅支持行人乘客,不包含非机动车乘客),但不包括高速公路线(实行“‘一人一座’不允许乘客车厢站立”的线路)、机场线、旅游线、磁浮线、金山铁路、毗邻公交线路和三岛水上客运。

未启用联程日票前,可以通过联程日票商品页最下方查询不适用的公交线路;启用联程日票后,可以通过乘车码下方点击查询不适用的公交线路。

联程日票使用过程中需注意:同一辆公交车每 30 分钟内仅可使用一次;每次乘坐轮渡必须间隔10分钟以上且每2小时内最多乘坐2次轮渡;完成一次轨道交通进出站后必须间隔5分钟以上才可再次进站,若5分钟内再次进站,将扣除除第一笔订单外的乘车费用。详情可阅读联程日票关于公交、轮渡、轨道交通的使用规则,不符合使用规则的乘行,将按票价通过免密扣款形式进行扣费,不可享受联程日票免费乘坐权益。

3、如何购买与启用“随申行”联程日票?

您可以打开“随申行”APP或在微信搜索“随申行”进入微信小程序,在首页点击【一码通行-购买更多权益】中购买联程日票。完成购买后可选择手动启用或返回上一页稍后启用。

联程日票(购买后)启用入口有三个:一是点击【一码通行】-乘车码下方【立即启用】;二是点击【我的】-进入【联程日票】-选择【未启用】状态的联程日票,点击【立即启用】;三是联程日票购买完成后-支付成功页面-点击【去启用】。

4、“随申行”联程日票有什么购买限制吗?

联程日票(一日票/三日票/七日票)同一账户同期仅可为本人购买一张电子票,账户内有未启用或未核销完的联程日票均不可进行重复购买,账户内联程日票失效或核销完成后方可购买新的联程日票。如,账户内有一张未启用或未核销完的一日票,将不支持用户同时购买新的一日票/三日票/七日票,用户需在一日票失效或核销完成后方可购买其他票种。

为本人购买联程日票时,支持同时选择同行人日票,启用后主码与同行码都可以享受到联程日票的权益。特别注意的是,含同行人日票的联程日票订单,同时启用同时失效,不支持不同时间分别启用。

作者:王佳妮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