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17年寻亲路终得圆满,寒冬中回忆起的皆是“上海温暖”
上海宝山2024-01-23 19:31:13

2007年,一支来自河南的寻亲团队去上海市嘉定区寻找失散多年的血亲,当年有不少寻亲者在那次行动中找到了失散已久的家人,唯独一位来自河南洛阳名叫姚会芳的寻亲者,却是失落而归。从2007年开始,姚会芳共17次赴上海寻亲。历经17年后,终于在2024年春节前夕,得以偿愿。

图片

寻亲者姚女士2009年到上海寻亲的画面

图片

2024年1月3日,经过数月的调查走访,宝山区刑侦支队通过技术手段找到家住罗店镇罗溪路的翁家姐妹。在征得翁家姐妹同意后,刑侦支队采集了血样并进行生物特征比对。今年1月初,好消息传来,姚会芳确实是宝山区罗店镇翁家的孩子。1月22日上午,姚会芳来到翁家姐妹家中,和自己7位失散整整60年的兄弟姐妹们相见。

图片

图片

寒风中泪滴成冰,虽然难湿衣襟,却不掩血脉亲情相拥的炙热。一声“大姐、二姐……”是姚会芳这几十年间每次午夜梦回都渴望喊出的称呼。

罗店镇翁家共有7位姐妹以及最小的八弟,姚会芳排行老七,也是家中的幺妹。1964年,姚会芳一出生就被送往福利院,一个月后又通过火车被送到洛阳养父母家中。

图片

姚会芳小时候从邻居玩伴口中得知,自己的亲生父母居住在上海市。她曾多次向养父母问及自己的出生信息,但是都被拒绝。直到养父母离世,都没有向她透露一句有关血缘家庭的信息。姚会芳43岁那年,她在丈夫的陪伴下,踏上漫漫寻亲之路:“从2007年开始,我一直在寻亲,没有中断过。从嘉定、宝山、太仓,到苏州、杭州等地,我都寻找过。但当时所有信息都显示,我的出生地在上海市嘉定区。”

图片

这17年间,姚会芳仅上海一地就来了17次。之后,她加入“宝贝回家”公益组织,幸运的是,有一位宝山公安分局民警魏雨生多年来一直积极联络这个民间组织,从没有放弃为每位寻亲者寻找家人。数年前,随着公安技术手段提升,经过基因信息大数据分析比对而找到血亲的寻亲者越来越多,有人甚至失散七十余年后得以团圆,所以姚会芳也没有放弃。

图片

姚会芳的寻亲诉求被民警魏雨生知晓后,他迅速传递给宝山刑侦支队以及各辖区派出所。但是,由于姚会芳一出生就被送走,能提供的出生地信息几乎为零,寻找的过程异常艰辛。“由于时间已经跨越近60年,邢队也去外省调查寻找了好几次。当年都是手写版纸质档案,且有部分缺失。罗店派出所从头到尾翻遍了档案,依然没能找到姚会芳的出生信息。”宝山刑侦支队民警沈奕成说道。看着姚会芳一次次失望的眼神,魏雨生和沈奕成也很难过。

数年间,魏雨生和同事们始终坚持不放弃。终于,在2024年春节前夕,魏雨生退休后一年,为姚会芳找到亲人。“魏大哥为了帮我找回亲人,从在职一直找到退休。让我非常感动,真的很感谢民警们。”姚会芳激动地表示。

图片

图片

据了解,近五年间,在民警魏雨生的牵线联系下,加上宝山刑侦支队和多地派出所民警们的携手寻找下,已有5位寻亲者和宝山区的血缘亲人相认,终得团圆!

回忆17年17次赴上海寻亲,姚会芳表示:“我没有遗憾,每次来上海,都会有上海家乡人给我的温暖感动。”除了宝山民警,姚会芳有次到上海市福利院查找资料未果后,一位姓崔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午饭时间你留下吃个饭吧,无论找不找得到亲人,你既然来了福利院,就是到了家,这里也是你的家。”听到这番话语,姚会芳的眼泪夺眶而出。

据了解,今年春节,姚会芳将计划和家人们在上海过一个“团圆龙年”。

选稿:曾子檬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