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夫妻大打出手,只是因为教育孩子?其实……丨我来帮你忙
今日闵行2024-01-26 09:41:03

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且又缺少有效的沟通,极易导致矛盾越积越深,最终爆发冲突。专家建议:相互理解、相互尊重、换位思考、及时沟通才是化解此类纠纷的解决之道。

本期嘉宾

图片

江川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王伟新

教育理念不同夫妻俩大打出手

小张(化名)与小李(化名)是一对双职工夫妻,两人婚后育有一女。由于夫妻二人工作繁忙,小李的母亲王阿姨便搬来与他们同住,顺便帮忙照顾家庭。一家人本来过的和和睦睦,但这种和睦的氛围自从女儿上学后却悄然发生了变化,尤其是女儿升入小学四年级后,夫妻二人经常因教育理念不同发生争吵。

今年夏季的一天,小李加班回到家,发现女儿在作业期间偷玩平板电脑上的小游戏,十分生气,并大声呵斥了女儿。小张闻声而来,反驳了妻子的行为,小李见状情绪更加激动,随后与小张争吵起来。双方争吵期间,小张情绪突然爆发,顺手拿起身边装满水的矿泉水瓶砸向小李,情绪失控之下,夫妻俩相互扭打起来,虽然在母亲王阿姨的劝说下,两人不再吵闹,但两人却始终跨越不了心中的这道隔阂。无奈之下,王阿姨来到江川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

江川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王伟新受理了此次调解,并分别和小张、小李、两人的女儿以及母亲王阿姨了解情况。

妻子小李表示,丈夫小张平时在家不但没有承担起丈夫的职责,而且也没有起到一个好父亲的正面引导。在家务琐事上,小张能不承担就不承担,每天回家总是抱着手机,美其名曰处理工作事宜,实际上却在刷网络短视频;在孩子教育问题上,小张不但不支持妻子的行为,而是经常与妻子唱反调,唆使女儿不听妻子教育。

而丈夫小张则表示,妻子小李的行为不但让女儿感到沉重的压力,而且让整个家庭氛围都十分紧张。在孩子教育问题上,妻子固执己见,始终坚持题海盯人战术;在家庭相处上,小李强势己见,抓住一个点就会喋喋不休的说教,令人反感。

两人的女儿则表示,自己不但不喜欢妈妈天天坐在身边监督其做作业,而且也不喜欢妈妈总是增加课外作业的行为。另外,她也坦诚告知调解员,每当用平板电脑查资料时,就会忍不住玩一会儿游戏,她知道这是不对的,也不想父母总是为了她吵架。

通过一家三口的叙述,王伟新认为这起家庭矛盾的症结在于夫妻二人不同的教育理念,且缺乏有效沟通。妻子小李性格较强势,喜欢掌控女儿和丈夫;而丈夫小张不认同妻子的教育理念,且采取消极态度,索性不参与家务事和孩子教育。但王伟新同时也提醒夫妻两人,虽然是家庭矛盾,但双方动手在严格意义上已经触犯了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听了王伟新的普法教育,夫妻两人认识到了动手打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均表示后悔。

王伟新认为,夫妻之间相处应当互相包容理解,双方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是可以理解的,但要加强沟通交流和换位思考,如果一味将自身理念强加到对方身上,可能会产生反作用。另外,王伟新也将女儿的想法告知了两人,并指出经常在孩子面前争吵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良影响,希望双方能够站在对方的立场换位思考,加强沟通,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在节目中,王伟新提醒广大市民,很多夫妻在孩子的教育理念上会有不同的想法,遇到分歧并不可怕,怕的就是不及时沟通消除矛盾,时间长了情绪一旦爆发,就会引发更大的争吵和冲突。因此遇到事情时多沟通、多从对方角度思考问题,互相理解和包容才能有效化解分歧,也能让孩子在一个和谐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

(图片由“今日闵行”授权)

作者:周宇博
选稿:倪皓月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