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持续完善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工作
中国质量报2024-02-02 15:00:18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更好服务全省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近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持续完善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构建高效规范、公平公正、可预期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工作体系,多措并举持续完善该省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依法合规和规范统一。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经营主体登记文书和提交材料规范,不得违法擅自增加或者减少申请文书和材料。同时,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规定擅自设置登记注册前置条件,存在相关情况的,要及时停止执行或进行调整。

确保公开透明和便捷高效。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办事窗口、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开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和文书样本,深入推行“当场办、一次办、限时办”等服务措施,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切实提升登记效率。同时,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主动公示经营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引导经营主体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做好即时信息公示。

突出重点落实便利化举措。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经营主体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工作,依法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切实做好过渡期内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认真落实经营主体迁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要求,积极引导经营困难的经营主体办理歇业备案,进一步优化企业注销登记,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企业注销、股权冻结公示、股权协助执行等工作。同时,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提升登记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拓展应用,不断提高经营主体办事便利度。

切实做好登记行为监管。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运用“双告知”制度、信用监管等手段,进一步建立完善“登”“管”闭环衔接管理机制,结合经营主体信用风险等级加强对登记行为的监督管理,推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运用,依法对违法失信经营主体实施惩戒。

强化登记管理服务保障。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有效清理与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规范性文件,积极推动地方人大、政府修订完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同时,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更加注重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引导经营主体合理登记名称、注册资本等,对异常登记数据及时进行核查处置,有效防止经营主体虚增行为。

下一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将积极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为经营主体提供更高标准、更高效率、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登记管理服务,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持续推动全省经营主体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助力该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