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春意渐浓,上海大观园喜上“梅”梢
绿色青浦2024-02-14 21:47:41

图片

春节长假期间,上海地区迎来了一波“小阳春”。随着气温的逐步走高,上海大观园内古意醉人的“报春梅”也已经陆续绽放,为游客捎来了春天的气息。

图片

春节长假里,大观园张灯结彩、布置一新,一盏盏红灯笼和各种祥龙形象的造型布置将整座公园装饰得热闹欢庆,节日氛围越发浓厚。

图片

图片

上海大观园曾是电视剧《红楼梦》的拍摄地,也是春日赏梅的好去处。沿着青石板铺成的小径来到栊翠庵前,便能看到娇俏春色傲立梅梢的美景。豆大的花苞密密点点,缀满了枝条,虽未盛放,却已有“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意味,枝条间暗香萦绕,花,欲开未开,香,似有若无,却更加令人心醉意。偶有几株性急的春梅提前绽放,仿佛在试探着悄然而至的春意。

图片

而在这片倩粉红影中,一棵绿萼梅格外地显眼。树上星星点点开着几朵素雅的白花,在暖阳之下,更显得晶莹动人。或红、或粉、或白的点点梅花与栊翠庵杏黄色的院墙相映成趣,牵引着游人的思绪梦回红楼。恍然间,眼前景已非“景”,而成“境”。

图片

据了解,上海大观园里共有梅花树100多株,且都为野生山梅,树形古拙,花开灵秀,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建园时专门从苏州移植而来。这些梅花树按照《红楼梦》里的描述进行设计布局,分散种植在仿古建筑周边,大部分树龄在60年以上,加上园内苗木工人的精心呵护,盛花期可长达一个半月之久。今年春节恰逢梅花观赏的最佳时间,市民游客不妨趁着长假前来探春赏梅,与春天共舞、与暖阳作伴,领略这难得的江南“梅”景。

作者:朱泽敏
选稿:潘馨仪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