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东方财富10亿元股份回购完成,用途为何更改为“注销”?
澎湃新闻2024-02-26 19:51:00

东方财富证券 IC 资料图

“券茅”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财富”,300059)拟调整已回购10亿元股份用途。

2月26日晚间,东方财富公告指出,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实施完毕,累计回购金额10亿元(99988.54万元),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145.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与此同时,东方财富公告进一步指出,公司拟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调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从行业情况来看,券商回购股份用途大多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而回购股份用途明确为回购注销的实不多见。”行业人士对澎湃新闻记者指出。

行业人士进一步解释称,注销股份在公司整体价值不变的情况下,每股内含资产价值和收益增加,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上市公司的“含金量”,更有利于其提升股价,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每股收益和其他与股本相关的财务指标。

据大智慧VIP,截至2月26日收盘,东方财富报收13.55元/股,跌1.31%。

顶格完成回购方案

东方财富公告显示,公司2023年8月24日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亿元,不超过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2.00元/股。

公告指出,2023年9月19日,东方财富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最高成交价为15.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32元/股,成交金额为7676.3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7145.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最高成交价为15.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30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1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东方财富公告进一步指出。

对于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东方财富在公告中称,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东方财富进一步指出。

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除了回购完成公告,东方财富还同步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东方财富在公告中表示,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拟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东方财富进一步指出,本次调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对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东方财富在公告中称,主要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市场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会拟调整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东方财富在公告中进一步指出。

2024年开年,A股上市公司主动运用回购工具维护公司价值的意愿不断增强,其中多家券商披露了股份回购的相关情况,以“真金白银”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包括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国金证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西部证券以及东方财富、国投资本、爱建集团3家参控股券商的上市公司,均披露了回购注销、回购进展或回购预案等公告。

据了解,如果东方财富此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最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并实施,则东方财富是2023年以来实施股份回购,且回购股份用途为股份注销的上市券商中回购资金总额最高的。

去年前三季度净利润逾62亿元

官网资料显示,东方财富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专业的互联网财富管理综合运营商,为用户提供基于互联网的财经资讯、数据、交易等服务。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并在北京、广州、深圳、成都、南京、扬州、拉萨、香港等地设有子公司。

2010年3月,东方财富登陆创业板,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2322亿元,净资产686亿元。目前总股本158.57亿股。

目前,东方财富旗下现拥有“东方财富网”、“天天基金网”、“股吧”、“东方财富证券”、“Choice数据”、“哈富证券”、“东方财富期货”、“东财基金”等知名互联网产品及业务板块。其中,东方财富运营的“东方财富网”于2004年上线,2007年“天天基金网”上线,2012年2月天天基金首批获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牌照,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基金销售额超9万亿元。

自2015年至今,东方财富通过资本市场收购,全资控股了哈富证券、东方财富证券。2019年公司旗下东财基金获批公募基金牌照,旗下子公司现已拥有券商牌照、期货牌照和公募基金牌照。

业绩方面,东方财富2023年三季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27.38亿元,同比(与前一年同期相较)减少15.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称“净利润”)为19.84亿元,同比减少7.73%。

2023年前三季度,东方财富营业总收入为84.88亿元,同比减少11.22%;净利润62.09亿元,同比减少5.84%。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