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小区花50万元换好的电梯1个月6次故障,电梯换新如何更安心?
上观新闻2024-03-04 09:50:00

“物业说是我们居民不当使用造成的,但是刚装好的电梯怎么会这么快发生故障?”近日,上海市民邓女士向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反映,自己所住小区楼栋今年年初更换了一台新电梯,但是投入使用后1个月内多次发生关人情况,希望能加强电梯的维保服务质量。

更换电梯本该是杜绝隐患,为何会故障依旧?是调试未到位还是质量问题?记者进行了走访。

投入使用1个月就发生6次故障

2月26日,记者来到邓女士所在的普陀区真光路1915弄50支小区5号楼,看到居民所说的新电梯已在使用中,另一部电梯还在安装中,门前设有施工围挡,围挡内堆叠着配重块,电梯按钮及显示屏尚未安装。施工铭牌显示,施工单位为上海蒙哥马利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时间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28日。

5号楼另一部电梯尚未安装完成。

在电梯外等待时,记者注意到有明显的牵引声和零部件活动声音从能用的那台电梯内传来。进入电梯后上下运行中,记者没有感到异常,总体较为平稳。居民们说,相比老电梯,新电梯的照明、提示音、电子显示屏都有改善。

对于此前发生的故障,一名高层住户记得,受困居民摁了报警按钮,好在附近有安装工人,所以很快响应排除了故障,但也有居民被关了20多分钟。接到居民反馈后,小区居委会、业委会要求电梯公司出具故障排查报告,结果显示,新电梯自1月8日投入运行后一个月内,出现了6次故障记录。

据称,第一次故障是“外力人为撞击变形”所致,第二次则是第一次的“后遗症”。由于另一台电梯仍处于安装过程中,没有修好的新电梯只能继续使用,导致门厅不能一次性自动关闭。第三次故障依然认为是上述原因导致,但又出现了“电压波动比较大,造成电梯自我保护停止运行”的新问题。第四次电梯发生掉层,但没有排查出原因。第五次是由于其他安装事项,主动停止了电梯运行。第六次发生关人故障,查到的原因是电梯机房总配电箱的“电源开关问题造成”。

故障期间,高层居民被迫步行上下楼,消防楼梯又缺乏照明设施,带来不便。至今仍有居民表示怀疑:“一会儿说是居民使用的原因,一会儿说是电流问题,现在变成了电源开关问题。虽然说是修好了,但让人很没有安全感。”

后续将加强应急响应和维保

据了解,真光路1915弄50支小区5号楼电梯换新项目由业委会单独立项、单独筹资,不涉及动用维修资金。据称筹集过程顺利,推进速度很快。2023年9月,电梯改造方案和报价书公示;10月,5号楼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对电梯改造项目方案进行决议,92.7%的业主同意方案。到2024年1月2日,5号楼新安装的1台电梯拿到了监督检验合格报告。

2月26日,负责5号楼电梯安装的安全监督管理员单先生告诉记者,一般电梯通过检验后,3天试运行没有问题就可以正式使用了。由于电压以及电源开关不是电梯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所以没有第一时间考虑排查电梯机房的总配电箱,导致故障多次发生。不过,单先生坦言,老小区配电箱设备老化比较常见,确实容易出现影响电梯运行的情况。在和物业公司及时联系后,目前已经更换电源开关,截至目前电梯运行未发生故障问题。

实际上,小区并非第一次更换电梯。除了5号楼外,2号楼也是建成较早的高层塔楼建筑。一部电梯在5年前更换为蒙哥马利品牌,另一部电梯大约在10年前更换为浙江怡达品牌。后者在运行中的稳定性、开关门敏捷度上已出现明显不足。大概是出于上述考虑,5号楼的两台电梯均采用了蒙哥马利这个品牌作为换梯和维保的单位。

2号楼的电梯都进行过更换。

为什么没有选用更大牌的电梯?居民区党总支陈文斌告诉记者,一方面,更换电梯的成本高昂,蒙哥马利的电梯属于行业内性价比较高的品牌,谈下来两部电梯的预算资金是49.96万元,每户出资3000元左右就能基本满足,筹集难度没那么大。将维保业务也交由该公司负责,是为了进一步压低对方的报价,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日后因电梯品牌不同导致维修零件采购成本过高。

陈文斌表示,电梯故障发生后,居委会已联系物业、业委会责令电梯公司做好电梯维护排查工作,维修人员保证15分钟内必须赶到现场。

5号楼电梯改造方案公示信息。

对于高层老旧小区来说,超期“服役”的电梯更换和维保工作如何做好涉及多方共治。居民们认为,电梯安装公司在故障排查上存在缺失,在两台电梯的安装排期上也欠缺考虑,导致一台故障时,无法临时调用另一台电梯。建议居委会、物业、业委会充分发挥作用,在换新安装过程中加强事前事中监督,与电梯安装单位进行更周全的检查事项沟通,为消除电梯安全隐患保驾护航。

(原标题为:《突然关人!上海一小区花50万换新电梯,1个月6次故障,居民质疑:会不会修,谁敢乘→》)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