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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为省16万元税费推迟一年过户,付了房款但房子要被收走……
“案件聚焦”微信公众号2024-03-05 19:10:00

买新房仅一年,这套房子就纠纷不断,引发3起诉讼,最近可能还要面临被法院拍卖的窘境, 到底怎么回事呢?

2019年,唐女士父母的房子拆迁了,老两口拿到300多万元补偿款后,想买一套精装修的二手房,与女儿和外孙同住。通过房产中介,唐女士找到了上家余女士,购买了她手中一套80平米的房子。

本文图片均为“案件聚焦”微信公众号 图

在这笔交易中,由于房子原先交易还未满三年,所以有16万的税费需要唐女士家支付。为了省去这笔税费,双方约定延缓一年过户。最后,唐女士与上家在2019年8月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300万,留下10万等过户之后再给上家。合同上写明“在2020年10月20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平静的日子过了一年,但是到了约定的过户日,上家余女士始终不去办过户手续。

求助人唐女士:“一会说他儿子今天出差了,然后不能去过户,就各方面的理由吧,到了2021年春节前,中介就说他这个贷款还没有还掉。”

唐女士立马翻出当时交易的合同,发现原来在2019年签订的合同上,明确写着该套房子“设立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银行。”无奈之下,唐女士在2022年6月选择起诉要求卖家按合同继续履行完成过户。但是由于上家的贷款尚未还清,法院把拥有抵押权的中国银行也列为了第三人。

银行调查后发现,上家余女士在收到唐家300万房款后,并没有及时还清剩余的约160万贷款。而且从2022年3月开始,上家连每个月1万多元的贷款月供也不还了。在断供5个月,也就是2022年8月,中国银行起诉了上家余女士。这也是这套争议房产引发的第2起诉讼。最终,法院以房屋存在银行抵押为由,驳回了唐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请求。也就是说,唐女士无法完成产权的过户。与此同时,银行胜诉,并向法院申请拍卖如今由唐家居住的这套争议房屋。

2023年,法院执行裁定书直接贴到了唐女士家的门上,上面赫然写着这套房子要被“拍卖、变卖”,而申请执行人是中国银行。唐女士父母内心复杂,因为这是他们唯一的一套房屋,如果真被拍卖,他们连家都没了。

求助人家属唐女士母亲:“我们要怎么办呢?打电话给我女儿,我女儿打给律师,律师说你们快点去到静安法院求助去。他们法官也很好的,说这个房子只能待到你们百年,不属于你们遗产的。我说我这个房子是养老的,一旦生什么病,我们要拿着房子去抵押养老的。”

百年之后房子被收回,法院给出的这个方案依旧让唐家无法接受,而此时的卖家依旧是铁板一块。唐女士说,有时在小区里与上家余女士和丈夫偶遇,余家人还气势汹汹。

求助人家属唐女士母亲:“他说,我有钱就不还,我房子多,我手里肯定比你家里有钱。你们就去报案,让我坐牢好了,就死猪不怕开水烫。”

无奈的唐女士又把上家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房产买卖合同,同时要求退还300万购房款。而这也是围绕这套房产的第3起诉讼。考虑到唐家人的特殊遭遇,中国银行也放宽了执行拍卖的期限。

目前,法院已经受理了唐女士的起诉,案件正在等待进一步的审理。

买房提示

近年来,受上海各种购房政策的影响,延缓过户的二手房交易并不少见。为了帮助消费者规避延缓过户履行违约导致财务损失的风险,市面上有一部分房产中介推出了第三方资金监管服务。

上海链家交易管理中心总监吕辉彪:“买方所需要付给卖方的房款,我们会倒进这个资金监管公司的这种监管账户里面,然后待符合资金解冻条件以后,再把钱款付给业主(卖方),我们目前设定的资金解冻条件就是等买方取得本次房屋交易的不动产权证书。”

(原标题为《为省16万税费推迟一年过户,300万房款都给了结果房子要被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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